繁体生殺予奪
拼音shēng shā yǔ duó
解释生:让人活;杀:把人处死;予:给予;赏赐;夺:剥夺;处罚。形容反动统治者掌握生死、赏罚大权。
用法联合式;作定语;含贬义
出处《周礼 春官 内史》:“五曰杀,六曰生,七曰予,八曰夺。”
正音予,不能读作“yú”。
辨形予,不能写作“于”。
辨析见“草菅人命”(133页)。
例句干这种职务的人大半是带工的亲戚,或者是在地方上有一点势力的流氓,所以在这种地方,他们差不多有生杀予夺的权利。(夏衍《包身工》)
近义词草菅人命
英语have sb. completely in one's power
日语生殺与奪 (せいさつよだつ)
俄语произвольно распоряжаться жизнью и имуществом
其他语言<法>pouvoir absol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