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质
人质读音为 rén zhì。意思是:被一方强制扣留并以其生命作抵押迫使另一方接受某些条件的人。1949年《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四公约》规定,禁止拘捕人质;任何杀害人质的行为都属于战争罪。197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《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》,规定对劫持人质的罪犯,应予以起诉和惩罚。
繁体人質
拼音rén zhì
注音ㄖㄣˊ ㄓㄧˋ
英语hostage
德语Geisel (S)
法语otage
词语解释
- [pawn]∶为迫使对方履行诺言或接受某项条件而拘留的人
- 他必须把他的母亲、妻子和儿子留下来作为人质
- [hostage]∶通常指被交给另一方的人,以作为对交付人或交付机构的良好意图的保证
网络解释
- 人质 (汉语词汇)
- 人质,即是被俘虏者掳走的人。这词最早的用意是指在战争里,某一方将敌人的人捉走,然后向敌方提出条件,以方便威胁对方。但到了近举动,尤其是在威胁的态度下进行。在特别的情况下,例如绑架者提出的限期已到(透过发出最后通牒来通知),而对方没有回应或拒绝其要求,绑架者将会于身体上残害人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