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判权
审判权读音为 shěn pàn quán。意思是: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审理和判决刑事﹑民事等案件的权力。
繁体審判權
拼音shěn pàn quán
注音ㄕㄣˇ ㄆㄢˋ ㄑㄨㄢˊ
词语解释
- 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审理和判决刑事、民事等案件的权力。
网络解释
- 审判权
- 审判权,是指审理权和裁决权的合称,它是法院所专有的一种排他性的基本权力,除法院之外其他任何机关不享有这种权力。对此,各国皆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加以规定。
- 法院或司法机构对诉讼进行聆讯和审判的权力。在大部份地区,不同法院的审判权是不同的,通常以区域和类别划分。审判权通常指法院依法审理和裁决刑事、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的权力。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建立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机制,使各级法院敢于排除各种干扰,坚持依法办事,真正做到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,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