训政
训政读音为 xùn zhèng。意思是:1.旧时皇帝退位为太上皇﹐嗣皇帝仍须禀承训示处理大政﹐或皇太后垂帘听政﹐皆谓之“训政”。 2.指孙中山提出的建立“民国”程序的第二阶段。他把建立“民国”的程序分为军政﹑训政﹑宪政三个时期。主张在训政阶段施行约法﹐由政府派出经过训练﹑考试合格的人员﹐到各县筹备地方自治﹐并对人民进行使用民权和承担义务的训练。凡一省之内全部的县已实行自治﹐就可结束训政﹐开始宪政阶段。
繁体訓政
拼音xùn zhèng
注音ㄒㄩㄣˋ ㄓㄥˋ
词语解释
- 1.旧时皇帝退位为太上皇,嗣皇帝仍须禀承训示处理大政,或皇太后垂帘听政,皆谓之训政。2.指孙中山提出的建立民国程序的第二阶段。他把建立民国的程序分为军政﹑训政﹑宪政三个时期。主张在训政阶段施行约法,由政府派出经过训练﹑考试合格的人员,到各县筹备地方自治,并对人民进行使用民权和承担义务的训练。凡一省之内全部的县已实行自治,就可结束训政,开始宪政阶段。
网络解释
- 训政
- 在旧时的封建时代,皇帝退位为太上皇﹐嗣皇帝仍须禀承训示处理大政﹐或皇太后垂帘听政﹐皆谓之"训政"。
- 现在一般指的是孙中山提出的中华民国建国之路中的一个阶段。
- 根据孙中山所著《中华民国建国大纲》,中国建国分三个阶段:军政、训政、宪政,训政即第二个阶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