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司
判司读音为 pàn sī。意思是:古代官名。唐代节度使﹑州郡长官的僚属,分别掌管批判文牍等事务。亦用以称州郡佐吏。
拼音pàn sī
注音ㄆㄢˋ ㄙ
词语分解
判司pàn sī
词语解释:
古代官名。唐代节度使﹑州郡长官的僚属,分别掌管批判文牍等事务。亦用以称州郡佐吏。
分词解释:文牍:
①公文、书信:文牍堆积。
②担任公文拟稿工作的人。
批判:
①评论是非:评论先代是非,批判未了公案。
②对某种思想言行(多指错误的)进行系统分析:批判“全盘西化”论。
州郡:
1.州和郡的合称。亦泛指地方上。
2.指州郡的长官。
官名:
①旧时称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。
②官衔。
长官:
1.上级官员﹔上司。
2.众官之长。多指级别较高的官吏。
3.唐宋时多指县令。
4.官吏的泛称。
词语解释:
古代官名。唐代节度使﹑州郡长官的僚属,分别掌管批判文牍等事务。亦用以称州郡佐吏。
分词解释:文牍:
①公文、书信:文牍堆积。
②担任公文拟稿工作的人。
批判:
①评论是非:评论先代是非,批判未了公案。
②对某种思想言行(多指错误的)进行系统分析:批判“全盘西化”论。
州郡:
1.州和郡的合称。亦泛指地方上。
2.指州郡的长官。
官名:
①旧时称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。
②官衔。
长官:
1.上级官员﹔上司。
2.众官之长。多指级别较高的官吏。
3.唐宋时多指县令。
4.官吏的泛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