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歌赋>国学名著>庄子集解>第三十一章 杂篇说剑第三十

《庄子集解》第三十一章 杂篇说剑第三十清代 · 王先谦

昔赵文王喜剑,释文:“司马云:‘惠文王也,名何,武灵王子,后庄子三百五十年。洞纪云:“周赧王十七年,赵惠文王之元年。”’一云:案长历推惠文王与庄子相值,恐彪之言误。”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,日夜相击于前,死伤者岁百余人,好之不厌。如是三年,国衰,诸侯谋之。太子悝患之,俞云:“惠文王后为孝成王丹,则此太子盖不立。”募左右曰:“孰能说王之意止剑士者,赐之千金。”左右曰:“庄子当能。”太子乃使人以千金奉庄子。庄子弗受,与使者俱往见太子曰:“太子何以教周,赐周千金?”太子曰:“闻夫子明圣,谨奉千金以币从者。夫子弗受,悝尚何敢言!”庄子曰:“闻太子所欲用周者,欲绝王之喜好也。使臣上说大王而逆王意,下不当太子,则身刑而死,周尚安所事金乎!使臣上说大王,下当太子,赵国何求而不得也?”太子曰:“然。吾王所见,唯剑士也。”庄子曰:“诺。周善为剑。”太子曰:“然吾王所见剑士,皆蓬头、突鬓、垂冠,释文:“将欲斗,故冠低倾也。”曼胡之缨,司马云:“谓粗缨无文理也。”短后之衣,释文:“为便于事也。”嗔目而语难,释文:“难,如字,艰难也。勇士愤怒积于心胸,言不流利也。”王乃说之。今夫子必儒服而见王,事必大逆。”庄子曰:“请治剑服。”治剑服三日,乃见太子。太子乃与见王,王脱白刃待之。庄子入殿门不趋,见王不拜。王曰:“子欲何以教寡人,使太子先?”成云:“使太子先言于我。”曰:“臣闻大王喜剑,故以剑见王。”王曰:“子之剑何能禁制?”曰:“臣之剑,十步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”俞云:“十步之内,辄杀一人,则历千里之远,所杀多矣,而剑锋不缺,所当无挠,极言剑之利也。行以剑言,非以人言。”王大悦之,曰:“天下无敌矣。”庄子曰:“夫为剑者,示之以虚,开之以利,后之以发,先之以至。愿得试之。”成云:“忘己虚心,开通利物,感而后应,几照物先,庄子之用剑也。”王曰:“夫子休就舍,待命令设戏请夫子。”王乃校剑士七日,死伤者六十余人,得五六人,使奉剑于殿下,乃召庄子。王曰:“今日试使士敦剑。”郭嵩焘云:“鲁颂‘敦商之旅’,笺‘敦,治’也。”庄子曰:“望之久矣。”王曰:“夫子所御杖,长短何如?”成云:“御,用也。”案:杖,持也。 曰:“臣之所奉皆可。然臣有三剑,唯王所用,请先言而后试。”王曰:“愿闻三剑。”曰:“有天子剑,有诸侯剑,有庶人剑。”王曰:“天子之剑何如?”曰:“天子之剑,以燕溪、石城为锋,齐、岱为锷,释文:“燕溪,地名,在燕国。司马云:‘锷,剑刃。’一云:剑棱也。”成云:“石城,塞外山。此地居北,以为剑锋。齐国、岱岳在东,为剑刃也。”晋、魏为脊,周、宋为镡,成云:“镡,环也。晋、魏近乎赵地,故以为脊。周、宋近南,故以为环也。”韩、魏为夹,司马云:“夹,把也。一本作铗,同。一云:镡,从棱向背;铗,从棱向刃也。”包以四夷,裹以四时,成云:“怀四夷以道德,顺四时以生化。”绕以渤海,带以常山,远统北海,近带北岳。二句应在“包以四夷”上。制以五行,论以刑德,刑,罚;德,赏也。皆以剑言。古人有剑论。开以阴阳,持以春夏,行以秋冬。春夏〔一〕长养,则持而不御;秋冬肃杀,故行用之。此剑直之无前,直,当也。举之无上,案之无下,运之无旁,上决浮云,下绝地纪。此剑一用,匡诸侯,天下服矣。此天子之剑也。”文王芒然自失,曰:“诸侯之剑何如?”曰:“诸侯之剑,以知勇士为锋,以清廉士为锷,以贤良士为脊,以忠圣士为镡,以豪桀士为夹。此剑值之亦无前,举之亦无上,案之亦无下,运之亦无旁,上法圆天以顺三光,下法方地以顺四时,中和民意以安四乡。成云:“四乡,犹四方。”此剑一用,如雷霆之震也,四封之内,无不宾服而听从君命者矣。此诸侯之剑也。”王曰:“庶人之剑何如?”曰:“庶人之剑,蓬头、突鬓、垂冠,曼胡之缨,短后之衣,瞠目而语难,相击于前,上斩颈领,下决肝肺。此庶人之剑,无异于斗鸡,一旦命已绝矣,无所用于国事。今大王有天子之位,而好庶人之剑,臣窃为大王薄之。”王乃牵而上殿,宰人上食,王三环之。成云:“绕食三周,不能安坐。”庄子曰:“大王安坐定气,剑事已毕奏矣。”于是文王不出宫三月,剑士皆服毙其处也。司马云:“忿不见礼,皆自杀也。”

〔一〕“夏”原作“秋”,据正文文义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