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黄帝内经》第一百一十五章 刺热论篇第三十二先秦 · 佚名
肝热病者,小便先黄,腹痛多卧,身热。热争则狂言及惊,胁满痛,手足躁,不得安卧。庚辛甚,甲乙大汗。气逆则庚辛死。刺足厥阴少阳,其逆则头痛员员,脉引冲头也。
心热病者,先不乐,数日乃热,热争则卒心痛,烦闷善呕,头痛面赤,无汗。壬癸甚,丙丁大汗。气逆则壬癸死,刺手少阴太阳。
脾热病者,先头重、颊痛、烦心、颜青、欲呕、身热。热争则腰痛,不可用俯仰,腹满泄,两颔痛。甲乙甚,戊己大汗;气逆则甲乙死,刺足太阴阳明。
肺热病者,先淅然厥起毫毛,恶风寒,舌上黄身热。热争则喘咳,痛走胸膺背,不得大息,头痛不堪,汗出而寒。丙丁甚,庚辛大汗。气逆则丙丁死。刺手太阴阳明,出血如大豆,立已。
肾热病者,先腰痛胻酸,苦渴数饮身热。热争则项痛而强,胻寒且酸,足下热,不欲言。其逆则项痛,员员淡淡然。戊己甚,壬癸大汗。气逆则戊己死。刺足少阴太阳,诸汗者,至其所胜日汗出也。
肝热病者,左颊先赤;心热病者,颜先赤;脾热病者,鼻先赤;肺热病者,右颊先赤;肾热病,颐先赤。
病虽未发,见赤色者刺之,名曰治未病。
热病从部所起者,至期而已,其刺之反者,三周而已。重逆则死。诸当汗者,至其所胜日,汗大出也。
诸治热病,以饮之寒水乃刺之,必寒应之,居止寒处,身寒而止也。
热病先胸胁痛,手足躁,刺足少阳,补足太阴。病甚者为五十九刺。
热病始手臂病者,刺手阳明太阴而汗出止。
热病始于头首者,刺项太阳而汗出止。
热病先身重骨痛、耳聋、好瞑、刺足少阴,病甚为五十九刺。
热病先眩冒而热,胸胁满,刺足少阴少阳。
太阳之脉色荣颧骨,热病也。荣未交,曰今且得汗,待时而已。与厥阴脉争见者,死期不过三日。
其热病内连肾,少阳之脉色也。少阳之脉色荣颊前,热病也。荣未交,曰今且得汗,待时而已。与少阴脉争见者,死期不过三日。
热病气穴,三椎下间主胸中热,四椎下间主膈中热,五椎下间主肝热,六椎下间主脾热,七椎下间主肾热。荣在_也,项上三椎陷者中也。
颊下逆颧为大瘕;下牙车为腹满;颧后为胁痛;颊上者膈上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