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歌赋>国学名著>易经>第六十三卦 既济 水火既济 坎上离下

《易经》第六十三卦 既济 水火既济 坎上离下·

既济:亨,小利贞,初吉终乱。彖曰:既济,亨,小者亨也。利贞,刚柔正而位当也。 初吉,柔得中也。

终止则乱,其道穷也。象曰:水在火上,既济;君子以思患而预防之。

初九:曳其轮,濡其尾,无咎。

象曰:曳其轮, 义无咎也。

六二:妇丧其髴,勿逐,七日得。

象曰:七日得,以中道也。

九三: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

象曰:三年克之,惫也。

六四:繻有衣裮,终日戒。

象曰:终日戒,有所疑也。

九五:东邻杀牛,不如西邻之禴祭,实受其福。

象曰:东邻杀牛,不如西邻之时也;实受其福,吉大来也。

上六:濡其首,厉。

象曰:濡其首厉,何可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