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歌赋>国学名著>张子正蒙注>张子正蒙注卷九

《张子正蒙注》张子正蒙注卷九· (清)王夫之

乾称篇上

此篇张子书于四牖示学者,题曰订顽;伊川程子以启争为疑,改曰西铭。龟山杨氏疑其有体无用,近于墨氏,程子为辨明其理一分殊之义,论之详矣。抑考君子之道,自汉以后,皆涉猎故迹,而不知圣学为人道之本。然濂溪周子首为《太极图说》以究天人合一之原,所以明夫人之生也,皆天命流行之实,而以其神化之粹精为性,乃以为日用事物当然之理,无非阴阳变化自然之秩叙,有不可违。然所疑者,自太极分为两仪,运为五行,而乾道成男,坤道成女,皆乾、坤之大德,资生资始;则人皆天地之生,而父母特其所禅之几。则人可以不父其父而父天,不母其母而母地,与《六经》《语》《孟》之言相为蹠盭,而与释氏真如缘起之说虽异而同。则濂溪之旨,必有为推本天亲合一者,而后可以合乎人心、顺乎天理而无敝;故张子此篇不容不作,而程子一本之说,诚得其立言之奥而释学者之疑。窃尝沉潜体玩而见其立义之精。其曰“乾称父,坤称母”,初不曰“天吾父,地吾母”也。从其大者而言之,则乾坤为父母,人物之胥生,生于天地之德也固然矣;从其切者而言之,则别无所谓乾,父即生我之乾,别无所谓坤,母即成我之坤;惟生我者其德统天以流形,故称之曰父,惟成我者其德顺天而厚载,故称之曰母。故《书》曰“唯天地万物父母”,统万物而言之也;《诗》曰:“欲报之德,昊天罔极”,德者,健顺之德,则就人之生而切言之也。尽敬以事父,则可以事天者在是;尽爱以事母,则可以事地者在是;守身以事亲,则所以存心养性而事天者在是;推仁孝而有兄弟之恩、夫妇之义、君臣之道、朋友之交,则所以体天地而仁民爱物者在是。人之与天,理气一也;而继之以善,成之以性者,父母之生我,使我有形色以具天性者也。理在气之中,而气为父母之所自分,则即父母而溯之,其德通于天地也,无有间矣。若舍父母而亲天地,虽极其心以扩大而企及之,而非有恻怛不容已之心动于所不可昧。是故于父而知乾元之大也,于母而知坤元之至也,此其诚之必几,禽兽且有觉焉,而况于人乎!故曰“一阴一阳之谓道”,乾、坤之谓也;又曰“继之者善,成之者性”,谁继天而善吾生?谁成我而使有性?则父母之谓矣。继之成之,即一阴一阳之道,则父母之外,天地之高明博厚,非可躐等而与之亲,而父之为乾、母之为坤,不能离此以求天地之德,亦照然矣。张子此篇,补天人相继之理,以孝道尽穷神知化之致,使学者不舍闺庭之爱敬,而尽致中和以位天地、育万物之大用,诚本理之至一者以立言,而辟佛、老之邪迷,挽人心之横流,真孟子以后所未有也。惜乎程、朱二子引而不发,未能洞示来兹也!此篇朱子摘出别行,而张子门人原合于全书,今仍附之篇中,以明张子学之全体。

乾称父,坤称母;

谓之父母者,亦名也;其心之心不忍忘,必不敢背者,所以生名之实也。惟乾之健,故不敢背,惟坤之顺,故不忍忘,而推致其极,察乎天地,切求之近以念吾之所生成,则太和絪緼,中含健顺之化,诚然而不可昧。故父母之名立,而称天地为父母,迹异而理本同也。朱子曰:“天地者其形体,迹之与父母异者也;乾坤者其性情,理之同者也。”

予兹藐焉,乃混然中处。

混然,合而无间之谓。合父母之生成于一身,即合天地之性情于一心也。

故天地之塞,吾其体;天地之帅,吾其性。

塞者,流行充周;帅,所以主持而行乎秩叙也。塞者,气也,气以成形;帅者,志也,所谓天地之心也。天地之心,性所自出也。父母载乾、坤之德以生成,则天地运行之气,生物之心在是,而吾之形色天性,与父母无二,即天地无二也。

民,吾同胞;物,吾与也。

由吾同胞之必友爱,交与之必信睦,则于民必仁,于物必爱之理,亦生心而不容已矣。

大君者,吾父母宗子;其大臣,宗子之家相也。

家之有宗子,父母所尊奉,乃天之秩叙,在人心理,必奉此而安者。唯其必有是心,必有是理,故“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”,“居是邦则事其大夫之贤者”,皆不容已之诚,而人道之所自立也。

尊高年,所以长其长;慈孤弱,所以幼其幼。

家之有长幼,必敬而慈之,故心从其类,有触必感。此理人皆有之,最为明切。

圣,其合德;贤,其秀也。

合德,谓与父母之德合;秀者,父母所矜爱之贤子孙也。希圣友贤,成身以顺亲,即所以顺天。

凡天下疲癃残疾茕独鳏寡,皆吾兄弟之颠连而无告者也。

颠连无告而无恻隐之心,则兄弟亦可不恤,故曰“苟能充之,足以保四海,苟不充之,不足以保妻子”,生理之明昧而已。

“于时保之”,子之翼也;“乐且不忧”,纯乎孝者也。

守身以敬亲而事天,则悦亲而乐天,无小大之异也。

违曰悖德,害仁曰贼,济恶者不才;其践形,惟肖者也。

父母继健顺之理以生成,吾所求肖者此也。亲志以从而无违为顺,然有可从、不可从之异,而理则唯其善而从之者为顺。不从其善而从其不善,或至于残害天理,则贼所生之理矣。济恶而不能干蛊,父母成乎恶而为天之蠹矣;故必践形斯为肖子,肖乾坤而后肖父母,为父母之肖子,则可肖天地矣。故舜所践者瞽瞍之形,而与天合德。

知化则善述其事,穷神则善继其志。

化者,天地生物之事;父母之必教育其子,亦此事也。善述者,必至于知化,而引伸之以陶成乎万物。神者,天地生物之心理,父母所生气中之理,亦即此也善继者,必神无不存,而合撰于乾坤以全至德。

不愧屋漏为无忝,存心养性为匪懈。

止恶于几微,存诚于不息,圣功之至,亦止以敬亲之身而即以昭事上帝矣。

恶旨酒,崇伯子之顾养;育英才,颖封人之锡类。

惟遏欲可以养亲,可以奉天;惟与人为善,则广吾爱而弘天地之仁。

不弛劳而底豫,舜其功也;

不可逆者亲,而有时不能顺,舜尽诚而终于大顺,以此知天地之变化剥复无恒,而大人拨乱反治,惟正己立诚而可挽气化之偏。

无所逃而待烹,申生其恭也。

道尽则安命,而不以死为忧,盖生我者乾、坤之大德,非己自有生而天夺之。故身为父母之身,杀之生之无可逃之义;德未至于圣,无如自靖以俟命。

体其受而归全者,参乎;

全形以归父母,全性以归天地,而形色天性初不相离,全性乃可以全形。

勇于从而顺令者,伯奇也。

勇于从,不畏难也。乾坤之德,易简而已,而险阻该焉。故父母无不爱之子而不无苦难之令,勇于从则皆顺矣。

富贵福泽,将厚吾之生也;贫贱忧戚,庸玉汝于成也。

乾坤之德至矣,或厚其生,或玉于成,皆所以成吾之德;父母之爱与劳,体此者也。无往而不体生成之德,何骄怨之有!

存,吾顺事;没,吾宁也。

有一日之生,则受父母之生于一日,即受天地之化于一日,顺事以没,事亲之事毕,而无扰阴阳之和以善所归,则适得吾常而化自正矣。

此章切言君于修身立命存心养性之功,皆吾生所不容已之事,而即心以体之,则莫切于事亲,故曰“仁之实,事亲是也”。事亲之中,天德存焉,则精义以存诚,诚有不容自诿者。若其负父母之生我,即负天地之大德。学者诚服膺焉,非徒扩其量之弘,而日乾夕惕之心,常有父母以临之,惟恐或蔽于私,以悖德而贼仁,则成身之功,不待警而自笃矣。程、朱二子发明其体之至大,而未极其用之至切,盖欲使学者自求之,而非可以论说穷其蕴也。

乾称篇下

此篇张子书之东牖以示学者,名曰砭愚,盖以砭二氏之愚而明圣道之要,程子改曰东铭。旧说唯“戏言出于思也”以下为东铭,今按十七篇之数,则此二篇合为一篇明矣,正之。

凡可状,皆有也;

实有其体,故可状。

凡有,皆象也;

天地之间所有者,形质虽殊而各肖其所生,皆天之所垂象者也。

凡象,皆气也。

使之各成其象者,皆气所聚也,故有阴有阳,有柔有刚,而声色、臭味、性情、功效之象著焉。

气之性本虚而神,

性,谓其自然之良能,未聚则虚,虚而能有,故神。虚则入万象之中而不碍,神则生万变之质而不穷。

则神与性乃气所固有,自其变化不测,则谓之神;自其化之各成而有其条理,以定志趣而效功能者,则谓之性。气既神矣,神成理而成乎性矣,则气之所至,神必行焉,性必凝焉,故物莫不含神而具性,人得其秀而最灵者尔。耳目官骸亦可状之象,凝滞之质,而良知良能之灵无不贯彻,盖气在而神与性偕也。

此鬼神所以体物而不遗也。

鬼神者,气之往来屈伸者也,物以之终,以之始,孰能遗之。此言天下当有之物,皆神之所流行,理之所融结,大而山泽,小而昆虫草木,灵而为人、顽而为物,形形色色,重浊凝滞之质气皆沦浃其中,与为屈伸。盖天包地外而入于地中,重泉确石,天无不彻之化,则即象可以穷神,于形色而见天性,所以辟释氏幻妄起灭,老、庄有生于无之陋说,而示学者不得离皆备之实体以求见性也。

至诚,天性也;

至诚者,实有之至也。目诚能明,耳诚能聪,思诚能睿,子诚能孝,臣诚能忠,诚有是形则诚有是性,此气之保合太和以为定体者也。

不息,天命也。

天之命物,于无而使有,于有而使不穷,屈伸相禅而命之者不已,盖无心而化成,无所倚而有所作止,方来不倦,成功不居;是以聪明可以日益,仁义可以日充。虽在人有学问之事,而所以能然者莫非天命。惟天有不息之命,故人得成其至诚之体;而人能成其至诚之体,则可以受天不息之命。不然,二气之妙合自流行于两间,而时雨不能润槁木,白日不能炤幽谷,命自不息而非其命,唯其有形不践而失吾性也。

人能至诚,则性尽而神可穷矣;

有至诚之性在形中而尽之,则知神之妙万物也。凡吾身之形,天下之物,形质嗜欲之粗滞,皆神之所不遗者。

不息,则命行而化可知矣。

天命不息,而人能瞬存息养,晨乾夕惕,以顺天行,则刻刻皆与天相陟降,而受天之命,无有所遗,于凡万物变化,万事险阻,皆有百顺至当之理,随喜怒哀乐而合于太和,所以感人心于和平而赞天地之化育者,自无间矣。

学未至知化,非真得也。自注:舍气,有象否?非象,有意否?

既言“学必至于知化”,又云舍气无象、非象无意,以见知化之学,非索之于虚空变幻之中,即此形形色色庶物人伦之理,无一义之不精,无一物之不体,则极尽乎气之良能而化即在是,此至诚之所以无息。彼不诚无物者,以介然之悟,立幻妄之教,指休歇为究竟,事至物迁而不能继,性之不尽而欲至于命,其狂愚甚矣。

有无虚实通为一物者,性也;

此理体验乃知之,于有而可不碍其未有,于未有而可以为有,非见见闻闻之所能逮。惟性则无无不有,无虚不实,有而不拘,实而不滞。故仁义礼智,求其形体,皆无也,虚也;而定为体,发为用,则皆有也,实也。耳之聪,目之明,心之睿,丽于事物者,皆有也,实也;而用之不测,则无也,虚也。至诚者,无而有,虚而实者也,此性之体撰为然也。

不能为一,非尽性也。

视之而见,听之而闻,则谓之有;目穷于视,耳穷于德,则谓之无;功效可居,则谓之实;顽然寂静,则谓之虚,故老氏以两间为橐龠,释氏以法界为梦幻,知有之有,而不知无之有;知虚之虚,而不知虚之实,因谓实不可居而有为妄。此正彼所谓徇耳目、内通而外于心知,捏目生花,自迷其头者,而谓之尽性,可乎?

饮食男女皆性也,

理皆行乎其中也。

是乌可灭!

释、老亦非能灭之,姑为之说尔。

然则有无皆性也,是岂无对!

老、释以无在有外,夐然无对之孤光为性,惟不知神之与气,气之与形,相沦贯而为一体,虚者乃实之藏,而特闻见之所不逮尔。

庄、老、浮屠为此说久矣,果畅真理乎?

庄、老言虚无,言体之无也;浮屠言寂灭,言用之无也;而浮屠所云真空者,则亦销用以归于无体。盖晋、宋间人缘饰浮屠以庄、老之论,故教虽异而实同,其以饮食男女为妄,而广徒众以聚食,天理终不可灭。唯以孩提之爱为贪痴,父母为爱惑所感,毁人伦,灭天理,同于盗贼禽兽尔。

天包载万物于内,所感所性,乾坤、阴阳二端而已;

阴阳实体,乾坤其德也。体立于未形之中,而德各效焉,所性也。有阴则必顺以感乎阳,有阳则必健以感乎阴,相感以动而生生不息,因使各得阴阳之撰以成体而又生其感。

无内外之合,无耳目之引取,与人物蕞然异矣。

人物各成其蕞然之形,性藏不著而感以其畛,故见物为外,见己为内,色引其目而目蔽于色,声引其耳而耳蔽于声,因以所见闻者为有,不可见闻者为无,不能如天地之阴阳浑合,包万物之屈伸而无所蔽也。

人能尽性知天,不为蕞然起见,则几矣。

知其性之无不有而感以其动,感则明,不感则幽,未尝无也,此不为耳目蕞然之见闻所域者也。

有无一,内外合。自注:庸圣同

虽愚不肖,苟非二氏之徒愚于所不见,则于见闻之外,亦不昧其有理,人伦庶物之中,亦不昧其有不可见之理而不可灭,此有无之一,庸之同于圣也。既已为人,则感必因乎其类,目合于色,口合于食,苟非如二氏之愚,欲闭内而灭外,使不得合,则虽圣人不能舍此而生其知觉,但即此而得其理尔。此内外之合,圣之同于庸也。

此人心之所自来也。

内心合外物以启觉,心乃生焉,而于未有者知其有也;故人于所未见未闻者不能生其心。

若圣人则不专以闻见为心,故能不专以闻见为用。

流俗以逐闻见为用,释、老以灭闻见为用,皆以闻见为心故也。昧其有无通一之性,则不知无之本有,而有者正所以载太虚之理。此尽心存神之功,唯圣人能纯体之,超乎闻见,而闻见皆资以备道也。

此章旧连下节为一,今分之。

无所不感者,虚也;感即合也,咸也。

至虚之中,阴阳之撰具焉,絪緼不息,必无止机。故一物去而一物生,一事已而一事兴,一念息而一念起,以生生无穷,而尽天下之理,皆太虚之和气必动之几也。阴阳合而后仁义行,伦物正,感之效也;无所不合,感之周遍者也,故谓之咸。然则莫妙于感,而大经之正,百顺之理在焉,二氏欲灭之,愚矣。

以万物本一,故一能合异;以其能合异,故谓之感;若非有异则无合。

天下之物,皆天命所流行,太和所屈伸之化,既有形而又各成其阴阳刚柔之体,故一而异,惟其本一,故能合;惟其异,故必相须以成而有合。然则感而合者,所以化物之异而适于太和者也;非合人伦庶物之异而统于无异,则仁义不行。资天下之有以用吾之虚,咸之彖辞曰:“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见矣。”见其情乃得其理,则尽性以合天者,必利用此几而不容灭矣。

天性,乾坤、阴阳也,

我之性,乾坤之性,皆不越阴阳健顺之二端,纯驳、良楛、灵蠢,随其质而皆兼体。

二端,故有感;本一,故能合。

健顺刚柔,相须以济,必感于物以生其用,而二端本太和,感之斯合矣。以知声色、臭味、君臣、父子、宾主、贤愚,皆吾性相须以合一之诚,不容灭也。

天地生万物,所受虽不同,皆无须臾之不感,所谓性即天道也。

天地之寒暑雨旸、风雷霜露、生长收藏,皆阴阳相感以为大用,万物之所自生,即此动几之成也。故万物之情,无一念之间,无一刻之不与物交;嗜欲之所自兴,即天理之所自出。耽嗜欲者迷于一往,感以其蕞然之闻见而不咸尔,非果感之为害也。若君子瞬有存,息有养,晨乾夕惕,以趋时而应物,则即所感以见天地万物之情,无物非性所皆备,即无感而非天道之流行矣。盖万物即天道以为性,阴--于中,故不穷于感,非阴阳相感之外,别有寂然空窅者以为性。释氏欲却感以护其蕞然之灵,违天害性甚矣。

感者,性之神;性者,感之体。自注:在人在天,其究一也

健顺,性也;动静,感也;阴阳合于太和而相容,为物不贰,然而阴阳已自成乎其体性,待感而后合以起用。天之生物,人之成能,非有阴阳之体,感无从生,非乘乎感以动静,则体中槁而不能起无穷之体。体生神,神复立体,由神之复立体,说者遂谓初无阴阳,静乃生阴,动乃生阳,是徒知感后之体,而不知性在动静之先本有其体也。

惟屈伸动静终始之能一也,故所以妙万物而谓之神,通万物而谓之道,体万物而谓之性。

屈伸动静,感也,感者,因与物相对而始生,而万物之静躁、刚柔、吉凶、顺逆,皆太和絪緼之所固有,以始于异而终于大同,则感虽乘乎异而要协于一也。是以神无不妙,道无不通,皆原于性之无不体;在天者本然,而人能尽性体道以穷神,亦惟不失其感之正尔。

至虚之实,实而不固;至静之动,动而不穷。

在天者和气絪緼于太虚,充塞无间,中涵神妙,随形赋牛而不滞。在圣人无私而虚,虚以体理,无理不实;无欲而静,静以应感,无感不通。

实而不固,则一而散;

天以之并育不害,圣人以之与时偕行。

动而不穷,则往且来。

天以之运行不息,圣人以之屈伸合一,是穷神尽性,合天之道,惟在至虚之实,至静之动而已。流俗滞于物以为实,逐于动而不反,异端虚则丧实,静则废动,皆违性而失其神也。

性通极于无,气其一物尔。

无,谓气未聚,形未成,在天之神理。此所言气,谓成形以后形中之气,足以有为者也。气亦受之于天,而神为之御,理为之宰,非气之即为性也。

命禀同于性,遇乃适然焉。

天命之以生,即命之以性,性善而无恶,命亦吉而无凶;若否泰、利钝,因乎时之所遇,天化之屈伸,不以一人而设,遇之者吉凶殊尔。

人一己百,人十己千,然有不至,犹难语性,可以言气。

在气则有愚明、柔强之异,而性不异。故善学者存神而气可变化,若恃气之清刚,则终有所限。

行同报异,犹难语命,可以言遇。

比干之死,孔、孟之穷,非天命之使然,所遇之时然也。故君子言知命、立命而不言安命,所安者遇也。以遇为命者,不知命者也。

浮屠明鬼,谓有识之死,受生循环,遂厌苦求免,可谓知鬼乎?

鬼者,归也,归于太虚之絪緼也。

以人生为妄,可谓知人乎?

人者,阴阳合德之神所聚,而相阴阳以协天地万物之居者也。

天人一物,辄生取舍,可谓知天乎?

天之用在人,人之体无非天,天至虚而实,人实而含虚,声色、臭味、父子、君臣、宾主、贤愚,皆天理之所显现而流行,非空之而别有天也。

孔、孟所谓天,彼所谓道。

道一也,在天则为天道,在人则有人道。人之所谓道,人道也。人道不违于天,然强求同于天之虚静,则必不可得,而终归于无道。

惑者指“游魂为变”为轮回,未之思也。

《易》言“游魂为变”,谓魂返于天,唯天所变化,而非人之所能与。儒之驳者,惑于浮屠,谓死而魂不散,游于两间为中阴,身复随因而变四生之果,诬圣教以助邪说,愚矣!

大学当先知天德,知天德则知圣人,知鬼神。

天之所以为天而化生万物者,太和也,阴阳也,聚散之神也。圣人,体此者也;鬼神,其聚散之几也。

今浮屠极论要归,必谓死生转流,非得道不免,谓之悟道,可乎?自注:悟则有义有命,均死生一天人,惟知昼夜,通阴阳,体之不二

死生流转,无蕞然之形以限之,安得复即一人之神识还为一人,若屈伸乘时,则天德之固然,必不能免;假令能免,亦复何为?生而人,死而天,人尽人道而天还天德,其以合于阴阳之正者,一也。

自其说炽传中国,儒者未容窥圣学门墙,已为引取,沦胥其间,指为大道。

由其不窥圣学,乍于流俗利欲之中闻清脱之说,意为歆动,或遂讥圣学为卑近,或诬圣学为一致,皆所必然。

其俗达之天下,致善恶、知愚、男女、臧获,人人著信。

天下岂有男女、臧获、淫坊、屠肆而可与语上之理?士君子不以为辱而指之为大道,愚矣哉!

使英才閒气,生则溺耳目恬习之事,长则师世儒宗尚之言,遂冥然被驱,

如李习之、赵阅道、张子韶,皆英才也,被其驱而陷于邪,惜哉!

因谓圣人可不修而至,大道可不学而知。故未识圣人心,已谓不必求其迹;未见君子志,已谓不必事其文。

近世王氏良知之说正若此,一以浮屠言语道断、心行路绝、迥脱根尘、不立知见为宗。

此人伦所以不察,庶物所以不明,治所以忽,德所以乱,异言满耳,上无礼以防其伪,下无学以稽其弊。

王氏之学,一传而为王畿,再传而为李贽,无忌惮之教立,而廉耻丧、盗贼兴,中国沦没,皆惟怠于明伦察物而求逸获,故君父可以不恤,名义可以不顾。陆子静出而宋亡,其流祸一也。

自古诐淫邪遁之词,翕然并兴,一出于佛氏之门者千五百年,自非独立不惧,精一自信,有大过人之才,何以正立其间,与之较是非、计得失?

精者研几精求,必求止于至善,惟精而后能一。

释氏语实际,乃知道者所谓诚也,天德也。

既谓之实际,则必实有之而为事理之所自出,唯诚与天德可以当之。空则不实,莽荡虚枵则无际。

其语到实际,则以人生为幻妄,有为为疣赘,以世界为阴浊,遂厌而不有,遗而弗存;就使得之,乃诚而恶明者也。

释氏之实际,大率以耳目之穷,疑其无有者也。生而与世相感,虽厌之,安能离之,虽遗之,安能使之无存!自欺而谓有得,信为实而自谓诚,于人伦庶物不明矣,则固伪而不诚矣。安有诚而恶明者哉!

儒者则因明致诚,因诚致明,故天人合一,致学而可以成圣,得天而未始遗人,《易》所谓不遗、不流、不过者也。

诚者,天之实理;明者,性之良能。性之良能出于天之实理,故交相致,而明诚合一。必于人伦庶物,研几、精义、力行以推致其极,驯致于穷神,则天下之理得,而成位乎其中矣。

彼语虽似是,观其发本要归,与吾儒二本殊归矣。

其发本也,下愚厌苦求乐之情;其要归则求必不可得之真空而已。语似是者,谓戒邪淫、杀、盗之类。

道一而已,此是则彼非,此非则彼是,固不当同日而语。

后世陆子静、王伯安必欲同之。

其言流遁失守,

始以白骨微尘为观,不可行则转曰事事无碍。

穷大则淫,

无量无边,凭空为猖狂之语。

推行则诐,

为人之所不为,不为人之所为。

致曲则邪,

下而以金银琉璃诱贪夫,以地狱饿鬼怖懦夫,以因果诱布施,不耕坐食。

求之一卷之中,此弊数数有之。

欲自回互,成其妄说故也。

大率知昼夜阴阳,则能一性命;能知性命,则能知圣人,知鬼神。彼欲直语太虚,不以昼夜阴阳暴其心,则是未始见易;

西域愚陋之民,本不足以知性命。中国之儒者,抑不能深研而体验之,而淫于邪说。故闻太虚之名,则以为空无所有而已,明则谓之有,幽则谓之无,岂知错综往来,易之神乎!

未始见易,则虽欲免阴阳昼夜之累,末由也已。

彼欲免累者,怖死而已,故欲无生。阴阳昼夜,本非累也;见为累,安能免乎!

易且不见,又乌能更语真际!

易,感之神也。真际,性之体也。

舍真际而谈鬼神,妄也。

其言鬼神也,无异于淫巫之陋。

所谓实际,彼徒能语之而已,未始心解也。

正蒙一编,所以发实际之藏也。

《易》谓“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”者,谓原始而知生,则求其终而知死必矣,此夫子所以直子路之问而不隐也。

始终,非有无之谓也;始者聚之始,日增而生以盛,终者聚之终,数盈则日退而息于幽。非有则无以始,终而无则亦不谓之终矣,所自始者即所自终。故夫子令子路原始以知终,非拒其问之不切而不告也。

体不偏滞,乃可谓无方无体。偏滞于昼夜阴阳者,物也;

滞于有者不知死,滞于无者不知生。流俗异端,皆执物之滞于阴阳昼夜以为有无。

若道,则兼体而无累也。

为主于无声无臭之中而不累于无,流行于人伦庶物之繁而不累于有,能明太虚之有实,乃可知万象之皆神。

以其兼体,故曰“一阴一阳”,

言阴阳之均有也。此以静生阴、动生阳言之。

又曰“阴阳不测”,

静而生阴,非无阳;动而生阳,非无阴。

又曰“一阖一辟”,

阴受阳施而阖,阳施于阴而辟。

又曰“通乎昼夜”。

阖辟阴阳虽迭相为用,而道贯其中,昼夜一也。语其推行故曰“道”,在天为推行之理,在人则率之以行。

语其不测故曰“神”,

道为神所著之迹,神乃道之妙也。

语其生生故曰“易”,

不滞于一端而贯通乎终始,故变易而皆以顺乎大经,易所著,其错综化生之象。

其实一物,指事异名尔。

道函神而神成乎道,易于此生焉,则以明夫聚散死生皆在道之中,而非灭尽无馀,幻妄又起,别有出离之道也。

大率天之为德,虚而善应,

吉凶无成心,故曰虚。

其应非思虑聪明可求,故谓之神。

理有其定,合则应,或求而不得,或不求而得,人见其不测,不知其有定而谓之神。

老氏况诸谷,以此。

老氏见其自然之应,而以谷之应声比之,亦相似矣。而谷无声之实,天有应之理,则非老氏所知也。

太虚者,气之体。

太虚之为体,气也。气未成象,人见其虚,充周无间者皆气也。

气有阴阳。敔按:此二句指阴阳合于太和之气

此动静之先,阴阳之本体也。

屈伸相感之无穷,故神之应也无穷;

气有阴阳二殊,故以异而相感,其感者即其神也。无所不感,故神不息而应无穷。

其散无数,故神之应也无数。

既感而成象,渐以成形,灵蠢、大小、流峙、死生之散殊,虽各肖其所生而各自为体,不可以数计,而神皆行乎其间。无数者,不可纪之辞。性情、形象、色声、臭味,无相肖者,人事之得失、悔吝亦如之。但此阴阳之变化屈伸,无有乖越,而欲分类自言之,则终不可得。邵子以数限之,愚所未详。

虽无穷,其实湛然;

非逐物而应之,虚静而含至理则自应。

虽无数,其实一而已。

无数者,不出阴阳之二端;阴阳之合于太和者,一也。

阴阳之气,散则万殊,人莫知其一也;

有形有象之后,执形执象之异而不知其本一。

合则混然,人不见其殊也。

象未著,形未成,人但见太虚之同于一色,而不知其有阴阳自有无穷之应。

形聚为物,

神在形中。

形溃反原。

形散而气不损。

反原者,其游魂为变与!

游于太虚以听天之变化。

所谓变者,对聚散、存亡为文,

聚而散,散而聚,故时存时亡。

非如萤雀之化,指前后身而为说也。

散而反原,无复有形之蕞然者以拘之。即前身为后身,释氏之陋说也。

益物必诚,如天之生物,日进日息;

息,长也。诚者,如其应得之理而予之,不计功,不谋利,自见为不容已,无所吝而不倦也。诚,故于物无所矫强,而因材之笃不妄,此天之所以神也。至诚之教育而物自化亦如之,惟诚斯感而神。

自益必诚,如川之方至,日增日得。

以实理为学,贞于一而通于万,则学问思辨皆逢其原,非少有得而自恃以止也。自益益人,皆唯尽其诚,而非在闻见作为之间,此存神之所以百顺也。

施之妄,学之不勤,

恃聪明闻见,而不存神以体实理,其教人必抑人从己,其自为学必矜妙悟而不求贯通,怠于精义,必成乎妄也。

欲自益且益人,难矣哉!

异端之教学以之。

《易》曰:“益长裕而不设。”信夫!

设者,非理所固有,随意所见,立科范以求益于其中也。小有所觉,大有所迷,妾而已矣,惟求速获而倦勤故也。盖诚原不息,息则不诚。张子之言天道、圣学,皆上达之旨,而要归于不妄而勤,所以体自强不息之天德,为下学处心用力之实功,示学有以企及,至深切矣。

将修己,必先厚重以自持;厚重知学,德乃进而不固矣。

妄而不勤者,必轻佻而骄吝,诚之不存,神去之矣。

忠信进德,惟尚友而急贤;欲胜己者亲,无如改过之不吝。

过之成也,成于徇迹而妄动;徇物欲,徇意气,皆妾感之迹也。改过不吝,反而求之于心之安,则贤者乐与之亲而气不妄动,神乃可存,所学皆天德之实矣。静专动直,气正而不息,作圣之功,反求诸身心而已也。敔按:此章释《论语》“君子不重”章之旨,为下东铭所元本

戏言出于思也,戏动作于谋也。

言动虽无大咎,而非理所以应然,任一时之适者,皆戏也。心无游泆之情,则戏言何自而生;不谋非所当为之事,则戏动何自而成?凝神正气,则二者之失亡矣。敔按:此“思”字犹《易》“朋从尔思”之思

发乎声,见乎四支,谓非己心,不明也;欲人无己疑,不能也。

见于身则已动其心,加于人则人见其妄,而谓偶然言动,无关得失乎!苏子瞻之所以淫昵而召祸也。

过言非心也,过动非诚也。

非物理之应得,任闻见之小辨以言动,虽始非不善而终成乎恶,谓之过。非心者,非其初心,非诚者,非心之实得。敔按:心者,自尽之心;诚者,实有之理,忠信是也

失于声,缪迷其四体,谓己当然,自诬也;欲他人己从,诬人也。

始亦有意于善,而过则终成乎恶矣。不存诚精义以求至当,自恃其初心之近道自诬,则未有能强人者也。王介甫之所以怙过而取之于天下也。

或者以出于心者归咎为己戏,失于思者自诬为己诚;敔按:出于实心者必不戏,失于浮思者必不诚

谓为戏,无伤于大义;诬为诚,谓可不怍于天人;自命为君子而成乎妄人。

不知戒其出汝者,归咎其不出汝者,长傲且遂非,不知孰甚焉!敔按:戒其出汝者,谓戒其朋从之思;归咎其不出汝者,谓心不自尽,归咎于偶戏

谓己戏而人何疑之已甚,谓偶有过而人不相谅以信从,则怨天尤人,而不知下学之不立其基也。重则无戏,改则无过,瞬有存,息有养,何暇至于戏!过岂有不知,知岂有复行者乎!合天存神之学,切于身心者如此,下学而作圣之功在矣,尽己而化物之道存矣,故正蒙以此终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