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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卫公问对唐 · 李靖

唐太宗李卫公问对

卷上

太宗曰:“高丽数侵新罗,朕谴使谕,不奉诏。将讨之,如何?”

靖曰:“探知盖苏文自恃知兵,谓中国无能讨,故违命。臣请师三万擒之。”

太宗曰:“兵少地遥,以何术临之?”

靖曰:“臣以正兵。”

太宗曰:“平突厥时用奇兵,今言正兵,何也?”

靖曰:“诸葛亮七擒孟获,无他道也,正兵而已矣。”

太宗曰:“晋马隆讨凉州,亦是依八阵图,作偏箱车。地广,则用鹿角车营;路狭,则为木屋施于车上,且战且前。信乎,正兵古人所重也!”

靖曰:“臣讨突厥,西行数千里。若非正兵,安能致远?偏箱、鹿角,兵之大要,一则治力,一则前拒,一则束部伍,三者迭相为用,斯马隆所得古法深矣。”

太宗曰:“朕破宋老生,初交锋,义师少却。朕亲以铁骑自南原驰下,横突之,老生兵断后,大溃,遂擒之。此正兵乎?奇兵乎?”

靖曰:“陛下天纵圣武,非学而能。臣(案)[按]兵法,自黄帝以来,先正而后奇,先仁义而后权谲。且霍邑之战,师以义举者,正也;建成坠马,右军少却者,奇也。”

太宗曰:“彼时少却,几败大事,曷谓奇(邪)[耶]?”

靖曰:“凡兵以前向为正,后却为奇。且右军不却,则老生安致之来哉?法曰:‘利而诱之,乱而取之。’老生不知兵,恃勇急进,不意断后,见擒于陛下。此所谓以奇为正也。”

太宗曰:“霍去病暗与孙、吴合,诚有是乎!当(石)[右]军之却也,高祖失色,及朕奋击,反为我利,孙、吴暗合,卿实知言。”

太宗曰:“凡兵却,皆谓之奇乎?”

靖曰:“不然。夫兵却,旗参差而不齐,鼓大小而不应,令喧嚣而不一,此真败却也,非奇也;若旗齐鼓应,号令如一,纷纷纭纭,虽退走,非败也,必有奇也。法曰:‘佯北勿追’,又曰:‘能而示之不能’。皆奇之谓也。”

太宗曰:“霍邑之战,右军少却,其天乎?老生被擒,其人乎?”

靖曰:“若非正兵变为奇,奇兵变为正,则安能胜哉?故善用兵者,奇正在人而已。变而神之,所以推乎天也。”

太宗俛首。

太宗曰:“奇正素分之欤?临时制之欤?”

靖曰:“(案)[按]《曹公新书》曰:‘己二而敌一,则一术为正,一术为奇;己五而敌一,则三术为正,二术为奇。’此言大略耳。惟孙武云:‘战势不过奇正,奇正之变,不可胜穷。奇正相生,如循环之无端,孰能穷之?’斯得之矣,安有素分之(邪)[耶]?若士卒未习吾法,偏裨未熟吾令,则必为之二术。教战时,各认旗鼓,迭相分合,故曰分合为变,此教战之术尔。教阅既成,众知吾法,然后如驱群羊,由将所指,孰分奇正之别哉?孙武所谓‘形人而我无形’,此乃奇正之极致。是以素分者,教阅也;临时制变者,不可胜穷也。”

太宗曰:“深乎,深乎!曹公必知之矣。但《新书》所以授诸将而已,非奇正本法。”

太宗曰:“曹公曰:‘奇兵旁击’,卿谓若何?”

靖曰:“臣(案)[按]曹公注《孙子》曰:‘先出合战为正,后出为奇。’此与旁击之(拘)[说]异焉。臣愚谓大众所合为正,将所自出为奇,乌有先后旁击之(拘)[说]哉?”

太宗曰:“吾之正,使敌视以为奇;吾之奇,使敌视以为正,斯所谓‘形人者’欤?以奇为正,以正为奇,变化莫测,斯所谓‘无形者’欤?”

靖再拜曰:“陛下神圣,迥出古人,非臣所及。”

太宗曰:“分合为变者,奇正安在?”

靖曰:“善用兵者,无不正,无不奇,使敌莫测。故正亦胜,奇亦胜。三军之士,止知其胜,莫知其所以胜,非变而能通,安能至是哉?分合所出,惟孙武能之,吴起而下,莫可及焉。”

太宗曰:“吴术若何?”

靖曰:“臣请略言之。魏武侯问吴起两军相向。起曰:‘使贱而勇者前击,锋始交而北,北而勿罚。观敌进取,一坐一起,奔北勿追,则敌有谋矣。若悉众追北,行止纵横,此敌人不才,击之勿疑。’臣谓吴术大率多此类,非孙武所谓以正合也。”

太宗曰:“卿舅韩擒虎尝言,卿可与论孙、吴,亦奇正之谓乎?”

靖曰:“韩擒虎安知奇正之极,但以奇为奇,以正为正耳。曾未知奇正相变,循环无穷者也。”

太宗曰:“古人临陈出奇,攻人不意,斯亦相变之法乎?”

靖曰:“前代战斗,多是以小术而胜无术,以片善而胜无善,斯安足以论兵法也?若谢玄之破苻坚,非谢玄之善也,盖苻坚之不善也。”

太宗顾侍臣检《谢玄传》。阅之,曰:“苻坚甚处是不善?

靖曰:“臣观《苻坚载记》曰:‘秦诸军皆溃败,惟慕容垂一军独全。坚以千余骑赴之,垂子宝劝垂杀坚,不果。’此有以见秦师之乱,慕容垂独全,盖坚为垂所陷明矣。夫为人所陷而欲胜敌,不亦难乎?臣故曰无术焉,苻坚之类是也。”

太宗曰:“《孙子》谓‘多算胜少算’,有以知少算胜无算,凡事皆然。”

太宗曰:“黄帝兵法,世传《握奇文》,或谓为《握机文》,何谓也?”

靖曰:“‘奇’音‘机’,故或传为‘机’,其义则一。考其词云:‘四为正,四为奇,余奇为握机。’奇,余零也,因此音机。臣愚谓兵无不是机,安在乎握而言?当为余奇则是。夫正兵受之于君,奇兵将所自出者[也]。法曰:‘令素行以教其民者,则民服。’此受之于君者也。又曰:‘兵不豫言,君命有所不受’,此将所自出者也。凡将,正而无奇,则守将也;奇而无正,则斗将也;奇正皆得,国之辅也。是故握机握奇,本无二法,在学者兼通而已。”

太宗曰:“陈数有九,中心零者,大将握之,四面八向,皆取准焉。陈间容陈,队间容队;以前为后,以后为前;进无速奔,退无遽走;四头八尾,触处为首;敌冲其中,两头皆救;数起于五,而终于八,此何谓也?”

靖曰:“诸葛亮以石纵横布为八行,方陈之法即此图也。臣尝教阅,必先此陈。世所传《握机文》,盖得其粗也。”

太宗曰:“天、地、风、云、龙、虎、鸟、蛇,斯八陈何义也?”

靖曰:“传之者误也。古人秘藏此法,故诡设八名尔。八陈本一也,分为八焉。若天、地者,本乎旗号;风、云者,本乎幡名;龙、虎、鸟、蛇者,本乎队伍之别。后世误传,诡设物象,何止八而已乎?”

太宗曰:“数起于五而终于八,则非设象,实古制也。卿试陈之。”

靖曰:“臣按黄帝始立丘井之法,因以制兵。故井分四道,八家处之,其形井字,开方九焉。五为陈法,四为间地,此所谓数起于五也。虚其中,大将居之,环其四面,诸部连绕,此所谓终于八也。及乎变化制敌,则纷纷纭纭,斗乱而法不乱;混混沌沌,形圆而势不散,而此谓散而成八,复而为一者也。”

太宗曰:“深乎,黄帝之制兵也!后世虽有天智神略,莫能出其(闘)[阃]阈,降此孰有继之者乎?”

靖曰:“周之始兴,太公实缮其法:始于岐都,以建井亩;戎车三百辆,虎贲三(百)[千]人,以立军制;六步七步,六伐七伐,以教战法。陈师牧野,太公以百夫制师,以成武功,以四万五千人胜纣七十万众。周《司马法》,本太公者也。太公既没,齐人得其遗法。至桓公霸天下,任管仲,复修太公法,谓之节制之师,诸侯毕服。”

太宗曰:“儒者多言管仲霸臣而已,殊不知兵法乃本于王制也。诸葛亮王佐之才,自比管、乐,以此知管仲亦王佐也。但周衰时,王不能用,故假齐兴师尔。”

靖再拜曰:“陛下神圣,知人如此,老臣虽死,无愧昔贤也。臣靖言管仲制齐之法:三分齐国,以为三军;五家为轨,故五人为伍;十轨为里,故五十人为小戎;四里为连,故二百人为卒;十连为乡,故二千人为旅;五乡为(帅)[师],故万人为军。亦(由)[犹]《司马法》‘一(帅)[师]五旅,一旅五卒’之义焉。其实皆得太公之遗法。”

太宗曰:“《司马法》,人言穰苴所述,是欤?否也?”

靖曰:“(案)[按]《史记.穰苴传》,齐景公时,穰苴善用兵,败燕、晋之师,景公尊为司马之官,由是称司马穰苴,子孙号司马氏。至齐威王追论古司马法,又述穰苴所学,遂有《司马穰苴书》数十篇。今世传兵家[者]流,又分权谋、形势、阴阳、技巧四种,皆出《司马法》也。”

太宗曰:“汉张良、韩信序次兵法,凡百八十二家,删取要用,定著三十五家。今失其传,何也?”

靖曰:“张良所学,太公《六韬》、《三略》是也;韩信所学,穰苴、孙武是也。然大体不出三门四种而已。”

太宗曰:“何谓‘三门’?”

靖曰:“臣(案)[按]《太公.谋》八十一篇,所谓阴谋,不可以言穷;《太公.言》七十一篇,不可以兵穷;《太公.兵》八十五篇,不可以财穷。此三门也。”

太宗曰:“何谓‘四种’?”

靖曰:“汉任宏所论是也。凡兵家[者]流,权谋为一种,形势为一种,及阴阳、技巧二种,此四种也。”

太宗曰:“《司马法》首序蒐狩,何也?”

靖曰:“顺其事而要之以神,重其事也。《周礼》最为大政:成有岐阳之蒐,康有酆宫之朝,穆有涂山之会,此天子之事也。及周衰,齐桓有昭陵之师,晋文有践士之盟,此诸侯奉行天子之事也。其实用九伐之法以威不恪。假之以朝会,因之以巡狩,训之以甲兵,言无事兵不妄举,必于农隙,不忘武备也。故首序蒐狩,不其深乎?”

太宗曰:“春秋楚子二广之法云:‘百官象物而动,军政不戒而备。’此亦得周制欤?”

靖曰:“(案)[按]左氏说:‘楚子乘广三十乘,广有一卒,卒偏之两。军行,右辕,以辕为法,故挟辕而战,皆周制也。’臣谓百人为卒,五十人曰两,此是每车一乘,用士百五十人,(此)[比]周制差多尔。周一乘,步卒七十二人,甲士三人。以二十五人为一甲,凡三甲,共七十五人。楚山泽之国,车少而兵多,分为三队,则与周制同矣。”

太宗曰:“春秋荀吴伐狄,毁车为行,亦正兵欤?奇兵欤?”

靖曰:“荀吴用车法耳,虽舍车而法在其中焉。一为左角,一为右角,一为前拒,分为三队,此一乘法也,千万乘皆然。臣(案)[按]《曹公新书》云:‘攻车七十五人,前拒一队,左右角二队;守车一队,炊子十人,守装五人,厩养五人,樵汲五人,共二十五人。’攻守二乘,凡百人。兴兵十万,用车千乘,轻重二千,此大率荀吴之旧法也。又观汉、魏之间军制:五车为队,仆射一人;十车为师,率长一人;凡车千乘,将吏二人。多多仿此。臣以今法参用之,则跳荡,骑兵也;战锋队,步骑相半也;驻队,兼车乘而出也。臣西讨突厥,越险数千里,此制未尝敢易。盖古法节制,信可重也。”

太宗幸灵州回,召靖,赐坐,曰:“朕命道宗及阿史那杜尔等讨薛延陀,而铁勒诸部乞置汉官,朕皆从其请。延陀西走,恐为后患,故遣李勣讨之。今北荒悉平,然诸部蕃汉杂处,以何道经久,使得两全安之?”

靖曰:“陛下敕自突厥至回纥部落,凡置驿六十六处,以通斥候,斯已得策矣。然臣愚以为,汉戍宜自为一法,蕃落宜自为一法,教习各异,勿使混同。或遇寇至,则密敕主将,临时变号易服,出奇击之。”

太宗曰:“何道也?”

靖曰:“此所谓‘多方以误之’之术也。蕃而示之汉,汉而示之蕃,彼不知蕃汉之别,则莫能测我攻守之计矣。善用兵者,先为不可测,则敌‘乖其所之’也。”

太宗曰:“正合朕意。卿可密教边将,只以此蕃汉,便见奇正之法矣。”

靖(拜舞)[再拜]曰:“圣虑天纵,闻一知十,臣安能极其说哉?”

太宗曰:“诸葛亮言:‘有制之兵,无能之将,不可败也;无制之兵,有能之将,不可胜也。’朕疑此谈非极致之论。”

靖曰:“武侯有所激云尔。臣(案)[按]《孙子》曰:‘教道不明,吏卒无常,陈兵纵横,曰乱。’自古乱军引胜,不可胜纪。夫教道不明者,言教阅无古法也;吏卒无常者,言将臣权任无久职也;乱军引胜者,言己自溃败,非敌胜之也。是以武侯言:兵卒有制,虽庸将未败;若兵卒自乱,虽贤将危之,又何疑焉?”

太宗曰:“教阅之法,信不可忽。”

靖曰:“教得其道,则士乐为用;教不得法,虽朝督暮责,无益于事矣。臣所以区区古制,皆纂以图者,庶乎成有制之兵也。”

太宗曰:“卿为我择古陈法,悉图以上。”

太宗曰:“蕃兵惟劲马奔冲,此奇兵欤?汉兵惟强弩犄角,此正兵欤?”

靖曰:“(案)[按]《孙子》云:‘善用兵者,求之于势,不(贵)[责]于人,故能择人而任势。’夫所谓择人者,各随蕃汉所长而战也。蕃长于马,马利乎速斗;汉长于弩,弩利乎缓战。此自然各任其势也,然非奇正所分。臣前曾(部)[述]蕃汉必变号易服者,奇正相生之法也。马亦有正,弩亦有奇,何常之有哉?”

太宗曰:“卿更细言其术。”

靖曰:“先形之,使敌从之,是其术也。”

太宗曰:“朕悟之矣。《孙子》曰:‘形兵之极,至于无形。’又曰:‘因形而措胜于众,众不能知。’其此之谓乎?”

靖再拜曰:“深乎!陛下圣虑,已思过半矣。”

太宗曰:“近契丹、奚皆内属,置松漠、饶乐二都督,统于安北都护。朕用薛万彻,如何?”

靖曰:“万彻不如阿史那杜尔及执失思力、契苾何力,此皆蕃臣之知兵者也。因(常)[尝]与之言松漠、饶乐山川道路,蕃情逆顺,远至于西域部落数十种,历历可信。臣教之以阵法,无不点头服义。望陛下任之无疑。若万彻,则勇而无谋,难以独任。”

太宗笑曰:“蕃人皆为卿役使。古人云:‘以蛮夷攻蛮夷,中国之势也。’卿得之矣。”

卷中

太宗曰:“朕观诸兵书,无出孙武;孙武十三篇,无出《虚实》。夫用兵,识虚实之势,则无不胜焉。今诸将之中,但能言背实击虚,及其临敌,则鲜识虚实者。盖不能致人,而反为敌所致故也。如何?卿悉为诸将言其要。”

靖曰:“先教之以奇正相变之术,然后语之以虚实之形可也。诸将多不知以奇为正,以正为奇,且安知虚是实,实是虚哉?”

太宗曰:“‘策之而知得失之计,作之而知动静之理,形之而知死生之地,角之而知有余不足之处。’此则奇正在我,虚实在敌欤?”

靖曰:“奇正者,所以致敌之虚实也。敌实,则我必以正;敌虚,则我必以奇。苟将不知奇正,则虽知敌虚实,安能致之哉?臣奉诏,但教诸将以奇正,然后虚实自知焉。”

太宗曰:“以奇为正者,敌意其奇,则吾正击之;以正为奇者,敌意其正,则吾奇击之。使敌势常虚,我势常实。当以此法授诸将,使易晓耳。”

靖曰:“千章万句,不出乎‘致人而不致于人’而已。臣当以此教诸将。”

太宗曰:“朕置瑶池都督,以隶安西都护,蕃汉之兵,如何处置?”

靖曰:“天之生人,本无蕃汉之别。然地远荒漠,必以射猎而生,由此常习战斗。若我恩信抚之,衣食周之,则皆汉人矣。陛下置此都护,臣请收汉戍卒,处之内地,减省粮馈,兵家所谓治力之法也。但择汉吏有熟蕃情者,散守堡障,此足以经久。或遇有警,则(虞)[汉]卒出焉。”

太宗曰:“《孙子》所言治力者如何?”

靖曰:“‘以近待远,以佚待劳,以饱待饥。’此略言其概尔。善用兵者,推此三义而有六焉:以诱待来,以静待躁,以重待轻,以严待懈,以治待乱,以守待攻。反是则力有弗逮。非治(之)[力]之(求)[术],安能临兵哉?”

太宗曰:“今人习《孙子》者,但诵空文,鲜克推广其义。治力之法,宜遍告诸将。”

太宗曰:“旧将老卒,凋零殆尽,诸军新置,不经陈敌。今教以何道为要?”

靖曰:“臣尝教士,分为三等:必先结伍法,伍法既成,授之军校,此一等也。军校之法,以一为十,以十为百,此一等也。授之裨将,裨将乃总诸校之队,聚为陈图,此一等也。大将军察此三等之教,于是大阅,稽考制度,分别奇正,誓众行罚。陛下临高观之,无施不可。”

太宗曰:“伍法有数家,孰者为要?”

靖曰:“臣按《春秋左氏传》云:‘先偏后伍’;又《司马法》曰:‘五人为伍’;《尉缭子》有《束武令》;汉制有尺籍伍符。后世符籍,以纸为之,于是失其制矣。臣酌其法,自五人而变为二十五人,自二十五人而变为七十五人,此则步卒七十二人,甲士三人之制也。舍车用骑,则二十五人当八马,此则‘五兵五当’之制也。是则诸家兵法,惟伍法为要。小列之五人,大列之二十五人,参列之七十五人。又五参其数,得三百七十五人。三百人为正,六十人为奇,此则百五十人分为二正,而三十人分为二奇,盖左右等也。穰苴所谓五人为伍,十伍为队,至今因之,此其要也。”

太宗曰:“朕与李勣论兵,多同卿说,但勣不究出处尔,卿所制六花陈法,出何术乎?”

靖曰:“臣所本诸葛亮八陈法也。大陈包小陈,大营包小营,隅落钩连,曲折相对。古制如此,臣为图因之。故外画之方,内环之圆,是成六花,俗所号尔。”

太宗曰:“内圆外方,何谓也?”

靖曰:“方生于正,圆生于奇。方所以矩其步,圆所以缀其旋。是以步数定于地,行缀应乎天。步定缀齐,则变化不乱。八陈为六,武侯之旧法焉。”

太宗曰:“画方以见步,点圆以见兵。步教足法,兵教手法,手足便利,思过半矣。”

靖曰:“吴起云:‘绝而不离,却而不散。’此步法也。教士犹布棋于盘,若无画路,棋安用之?孙武曰:‘地生度,度生量,量生数,数生称,称生胜。胜兵若以镒称铢,败兵若以铢称镒。’皆起于度量方(国)[圆]也。”

太宗曰:“深矣!孙武之言。不度地之远近,形之广狭,则何以制其节乎?”

靖曰:“庸将罕能知其节者也。‘善战者,其势险,其节短,势(加)[如][弓广]弩,节如发机。’臣修其术,凡立队,相去各十步,驻队去前队二十步;每隔一队立一战队。前进五十步为节。角一声,诸队皆散立,不过十步之内。至第四角声,笼枪跪坐。于是鼓之,三呼三击,三十步至五十步以制敌之变。马军从背出,亦以五十步临时节止。前正后奇,观敌如何。再鼓之,则前奇后正,复邀敌来,伺隙捣虚。此六花大率皆然也。”

太宗曰:“《曹公新书》云:‘作陈对敌,必先立表,引兵就表而陈。一部受敌,余部不进救者斩。’此何术乎?”

靖曰:“临敌立表,非也,此但教战时法耳。古人善用兵者,教正不教奇,驱众若驱群羊,与之进,与之退,不知所之也。曹公骄而好胜,当时,诸将奉《新书》者,莫敢攻其短。且临敌立表,无乃晚乎?臣窃观陛下所制《破陈乐舞》,前出四表,后缀八幡,左右折旋,趋步金鼓,各有其节,此即八陈图四头八尾之制也。人间但见乐舞之盛,岂有知军容如斯焉。”

太宗曰:“昔汉高帝定天下,歌云:‘安得猛士兮守四方。’盖兵法可以意授,不可语传。朕为《破陈乐舞》,唯卿已晓其表矣,后世其知我不苟作也。”

太宗曰:“方色五旗为正乎?幡麾折冲为奇乎?分合为变,其队数曷为得宜?”

靖曰:“臣参用古法,凡三队合,则旗相倚而不交;五队合,则两旗交;十队合,则五旗交。吹角,开五交之旗,则一复散而为十;开二交之旗,则一复散而为五;开相倚不交之旗,则一复散而为三。兵散则以合为奇,合则以散为奇。三令五申,三散三[合],(然)复归于正,四头八尾,乃可教焉,此队法所宜也。”

太宗称善。

太宗曰:“曹公有战骑、陷骑、游骑,今马军何等比乎?”

靖曰:“臣(案)[按]《新书》云:‘战骑居前,陷骑居中,游骑居后。’如此则是各立名号,分为三类尔。大抵骑队八马,当车徒二十四人,二十四骑当车徒七十二人,此古制也。车徒常教以正,骑队常教以奇。据曹公,前后及中分为三覆,不言两厢,举一端言也。后人不晓三覆之义,则战骑必前于陷骑、游骑,如何使用?臣熟用此法,回军转陈,则游骑当前、战骑当后、陷骑临变而分,皆曹公之术也。”

太宗笑曰:“多少人为曹公所惑。

太宗曰:“车、步、骑三者一法也。其用在人乎?”

靖曰:“臣(案)[按]按春秋鱼丽陈,先偏后伍,此则车步无骑,谓之左右(拒)[矩],言拒御而已,非取出奇胜也。晋荀吴伐狄,舍车为行,此则骑多为便,惟务奇胜,非拒御而已。臣均其术,凡一马当三人,车步称之,混为一法,用之在人。敌安知吾车果何出?骑果何来?徒果何从哉?或潜九地,或动九天,其知如神,惟陛下有焉,臣何足以知之。”

太宗曰:“太公书云:‘地方六百步或六十步,表十二辰。’其术如何?”

靖曰:“画地方一千二百步,开方之形也。每部占地二十步之方,横以五步立一人,纵以四步立一人。凡二千五百人,分五方,空地四处,所谓陈间容陈者也。武王伐纣,虎贲各掌三千人,每陈六千人,共三万之众,此太公画地之法也。”

太宗曰:“卿六花陈画地几何?”

靖曰:“大阅,地方千二百步者,其义六陈,各占地四百步,分为东西两厢,空地一千二百步为教战之所。臣尝教士三万,每陈五千人,以其一为营法,五为方、圆、曲、直、锐之形,每阵五变,凡二十五变而止。”

太宗曰:“五行陈如何?”

靖曰:“本因五方色立此名,方、圆、曲、直、锐,实因地形使然。凡军不素习此五者,安可以临敌乎?兵,诡道也,故强名五行焉。文之以术数相生相克之义,其实兵形象水,因地制流,此其旨也。”

太宗曰:“李勣言牝牡、方圆伏兵法。古有是否?”

靖曰:“牝牡之法,出于俗传,其实阴阳二义而已。臣按范蠡云:‘后则用阴,先则用阳。尽敌阳节,盈吾阴节而夺之。’此兵家阴阳之妙也。范蠡又云:‘设右为牝,益左为牡,早晏以顺天道。’此则左右早晏,临时不同,在乎奇正之变者也。左右者,人之阴阳;早晏者,天之阴阳;奇正者,天人相变之阴阳。若执而不变,则阴阳俱废,如何?守牝牡之形而已。故形之者,以奇示敌,非吾正也;胜之者,以正击敌,非吾奇也。此谓奇正相变。兵伏者,不止山谷草木伏藏。所以为伏也,其正如山,其奇如雷,敌虽对面,莫测吾奇正所在。至此,夫何形之有焉?”

太宗曰:“四兽之陈,又以商、羽、徵、角象之,何道也?”

靖曰:“诡道也。”

太宗曰:“可废乎?”

靖曰:“存之所以能废之也。若废而不用,诡愈甚焉。”

太宗曰:“何谓也?”

靖曰:“假之以四兽之陈,及天、地、风、云之号,又加商金、羽水、徵火、角木之配,此皆兵家自古诡道。存之则余诡不复增矣,废之则使贪使愚之术从何而施哉?”

太宗良久曰:“卿宜秘之,无泄于外。”

太宗曰:“严刑峻法,使人畏我而不畏敌,朕甚惑之。昔光武以孤军当王莽百万之众,非有刑法临之。此何由乎?”

靖曰:“兵家胜败,情状万殊,不可以一事推也。如陈胜、吴广败秦师,岂胜、广刑法能加于秦乎?光武之起,盖顺人心之怨莽也,况又王寻、王邑不晓兵法,徒夸兵众,所以自败。臣(案)[按]《孙子》曰:‘卒未亲附而罚之,则不服;已亲附而罚不行,则不可用。’此言凡将先有爱结于士,然后可以严刑也。若爱未加而独用峻法,鲜克济焉。”

太宗曰:“《尚书》言:‘威克厥爱,允济;爱克厥威,允罔功。’何谓也?”

靖曰:“爱设于先,威设于后,不可反是也;若威加于前,爱救于后,无益于事也。《尚书》所以慎戒其终,非所以作谋于始也。故《孙子》之法,万代不刊。”

太宗曰:“卿平萧铣,诸将皆欲籍伪臣家以赏士卒,独卿不从,以谓蒯通不戮于汉。既而江汉归顺。朕由是思古人有言曰:‘文能附众,武能威敌。’其卿之谓乎?”

靖曰:“汉光武平赤眉,入贼营中按行。贼曰:‘萧王推赤心于人腹中。’此盖先料人情本非为恶,岂不豫虑哉?臣顷讨突厥,总蕃汉之众,出塞千里,未尝戮一杨干,斩一庄贾,亦推赤诚,存至公而已矣。陛下过听,擢臣以不次之位。若于文武,则何敢当!”

太宗曰:“昔唐俭使突厥,卿因击而败之。人言卿以俭为死间,朕至今疑焉。如何?”

靖再拜曰:“臣与俭比肩事主,料俭说必不能柔服,故臣因纵兵击之,所以去大恶不顾小义也。人谓以俭为死间,非臣之心。(案)[按]《孙子》,用间最为下策。臣尝著论其末云:水能载舟,亦能覆舟。或用间以成功,或凭间而倾败。若束发事君,当朝正色,忠以尽节,信以竭诚,虽有善间,安可用乎?唐俭小义,陛下何疑?”

太宗曰:“诚哉!非仁义不能使间,此岂纤人所为乎?周公大义灭亲,况一使人乎?灼无疑矣!”

太宗曰:“兵贵为主、不贵为客,贵速、不贵久。何也?”

靖曰:“兵,不得已而用之,安在为客且久哉?《孙子》曰:‘远输则百姓贫。’此为客之弊也。又曰:‘役不再籍,粮不三载。’此不可久之验也。臣较量主客之势,则有变客为主,变主为客之术。”

太宗曰:“何谓也?”

靖曰:“‘因粮于敌’,是变客为主也;‘饱能饥之,佚能劳之’,是变主为客也。故兵不拘主客迟速,惟发必中节,所以为宜。”

太宗曰:“古人有诸?”

靖曰:“昔越伐吴,以左右二(师)[军]鸣鼓而进,吴分兵御之。越以中军潜涉不鼓,袭败吴师,此变客为主之验也。石勒与姬澹战,澹兵远来,勒遣孔苌为前锋,逆击澹军。孔苌退而澹来追,勒以伏兵夹击之,澹军大败,此变劳为佚之验也。古人如此者多。”

太宗曰:“铁蒺蔾、行马,太公所制。是乎?”

靖曰:“有之,然拒敌而已。兵贵致人,非欲拒之也。太公《六韬》言守御之具尔,非攻战所施也。”

卷下

太宗曰:“太公云:‘以步兵与车骑战者,必依丘墓险阻。’又孙子云:‘天隙之地,丘墓故城,兵不可处。’如何?”

靖曰:“用众在乎心一,心一在乎禁祥去疑。倘主将有所疑忌,则群情摇;群情摇,则敌乘隙而至矣。安营据地,便乎人事而已。若涧、井、陷、隙之地,及如牢如罗之处,人事不便者也,故兵家引而避之,防敌乘我。丘墓故城,非绝险处,我得之为利,岂宜反去之乎?太公所说,兵之至要也。”

太宗曰:“朕思凶器无甚于兵者,行兵苟便于人事,岂以避忌为疑?今后诸将有以阴阳拘忌,失于事宜者,卿当丁宁诫之。”

靖再拜谢曰:“臣按《尉缭子》云:‘黄帝以德守之,以刑伐之。’是谓刑德。非天官时日之谓也。然诡道可[使]由之,不可使知之。后世庸将,泥于术数,(吴)[是]以多败,不可不诫也。陛下圣训,臣即宣告诸将。”

太宗曰:“兵有分有聚,各贵适宜。前代事迹,孰为善此者?”

靖曰:“苻坚总百万之众,而败于淝水,此兵能合[而]不能分之所致也。吴汉讨公孙述,与副将刘尚分屯,相去二十里,述来攻汉,尚出合击,大破之,此兵分而能合之所致也。太公曰:‘分不分,为縻军;聚不聚,为孤旅。’”

太宗曰:“然。苻坚初得王猛,实知兵,遂取中原。及猛卒,坚果败,此縻军之谓乎?吴汉为光武所任,兵不遥制,汉果平蜀,此不陷孤旅之谓乎?得失事迹,足为万代鉴。”

太宗曰:“朕观千章万句,不出乎‘多方以误之’一句而已。”

靖良久曰:“诚如圣语。太凡用兵,若敌人不误,则我师安能克哉?譬如奕棋,两敌均焉,一着或失,竟莫能救。是古今胜败,率由一误而已,况多失者乎!”

太宗曰:“攻守二事,其实一法欤?《孙子》言:‘善攻者,敌不知其所守;善守者,敌不知其所攻。’即不言敌来攻我,我亦攻之;我若自守,敌亦守之。攻守两齐,其术奈何?”

靖曰:“前代似此相攻相守者多矣,皆曰:‘守则不足,攻则有余。’便谓不足为弱,有余为强,盖不悟攻守之法也。臣案《孙子》云:‘不可胜者,守也;可胜者,攻也。’谓敌未可胜,则我且自守;待敌可胜,则攻之尔,非以强弱为辞也。后人不晓其义,则当攻而守,当守而攻。二役既殊,故不能一其法。”

太宗曰:“信乎!有余不足,使后人惑其强弱。殊不知守之法,要在示敌以不足;攻之法,要在示敌以有余也。示敌以不足,则敌必来攻,此是敌不知其所攻者也;示敌以有余,则敌必自守,此是敌不知其所守者也。攻守一(决)[法],敌与我分而为二事。若我事得,则敌事败;敌事得,则我事败。得失成败,彼我之事分焉。攻守者,一而已矣,得一者百战百胜。故曰:‘知彼知己,百战不殆。’其知一之谓乎!”

靖再拜曰:“深乎!圣人之法也。攻是守之机,守是攻之策,同归乎胜而已矣。若攻不知守,守不知攻,不惟二其事,抑又二其官,虽口诵孙吴,而心不思妙,攻守二齐之说,其孰能知其然哉!”

太宗曰:“《司马法》言:‘国虽大,好战必亡;天下虽(平)[安],(亡)[忘]战必危。’此亦攻守一道乎?”

靖曰:“有国有家者,曷尝不讲乎攻守也?夫攻者,不止攻其城、击其陈而已,必有攻其心之术焉。守者,不止完其壁、坚其陈而已,必也守吾气而有待焉。大而言之,为君之道;小而言之,为将之法。夫攻其心者,所谓知彼者也;守吾气者,所谓知己者也。”

太宗曰:“诚哉!朕(常)[尝]临陈,先料敌之心与己之心孰审,然后彼可得而知焉;察敌之气与己之气孰治,然后我可得而知焉。是以知彼知己,兵家大要。今之将臣,虽未知彼,苟能知己,则安有失利者哉?”

靖曰:“孙武所谓‘先为不可胜’者,知己者也;‘以待敌之可胜’者,知彼者也。又曰:‘不可胜在己,可胜在敌。’臣斯须不敢失此诫。”

太宗曰:“《孙子》言三军可夺气之法:‘朝气锐,昼气惰,暮气归。善用兵者,避其锐气,击其惰归。’如何?”

靖曰:“夫含生禀血,鼓作斗争,虽死不省者,气使然也。故用兵之法,必先察吾士众,激吾胜气,乃可以击敌焉。吴起‘四机’,以气机为上,无他道也。能使人人自斗,则其锐莫当,所谓朝气锐者,非限时刻而言也,举一日始末为喻也。凡三鼓,而敌不衰不竭,则安能必使之惰归哉?盖学者徒(谓)[诵]空文,而为敌所诱。苟悟夺之之理,则兵可任矣。”

太宗曰:“卿尝言李勣能兵法,久可用否?然非朕控御,则不可用也。他日太子治,若何御之?”

靖曰:“为陛下计,莫若黜勣,令太子复用之,则必感恩图报,于理何损乎?”

太宗曰:“善!朕无疑矣。”

太宗曰:“李勣若与长孙无忌共掌国政,他日如何?”

靖曰:“勣忠义,臣可保任也。无忌佐命大功,陛下以肺腑之亲,委之辅相。然外貌下士,内实嫉贤,故尉迟敬德面折其短,遂引退焉。侯君集恨其忘旧,因以犯逆,皆无忌致其然也。陛下询及臣,臣不敢避其说。”

太宗曰:“勿泄也,朕徐思其处置。”

太宗曰:“汉高祖能将将,其后韩、彭见诛,萧何下狱,何故如此?”

靖对曰:“臣观刘、项,皆非将将之君。当秦之亡也,张良本为韩报仇,陈平、韩信皆怨楚不用,故假汉之势,自为奋尔。至于萧、曹、樊、灌,悉由亡命,高祖因之以得天下。设使六国之后复立,人人各怀其旧,则虽有能将将之才,岂为汉用哉?臣谓汉得天下,由张良借箸之谋,萧何漕挽之功也。以此言之,韩、彭见诛,范增不用,其事同也。臣故谓刘、项皆非将将之君。”

太宗曰:“光武中兴,能保全功臣,不任以吏事,此则善于将将乎?”

靖曰:“光武虽籍前构,易于成功,然莽势不下于项籍,寇、邓未越于萧、曹,独能推赤心,用柔治,保全功臣,贤于高祖远矣!以此论将将之道,臣谓光武得之。”

太宗曰:“古者出师命将,斋三日,授之以钺,曰:‘从此至天,将军制之。’又授之以斧,曰:‘从此至地,将军制之。’又推其毂,曰:‘进退惟时。’既行,军中但闻将军之令,不闻君命。朕谓此礼久废,今欲与卿参定遣将之仪,如何?”

靖曰:“臣窃谓圣人制作,致斋于庙者,所以假威于神也;授斧钺又推其毂者,所以委寄以权也。今陛下每有出师,必与公卿议论,告庙而后遣,此则邀以神至矣。每有任将,必使之便宜从事,此则假以权重矣。何(与)[异]于致斋推毂(邪)[耶]?尽合古礼,其义同焉,不须参定。”

(靖)[上]曰:“善!”乃命近臣书此二事,为后世法。

太宗曰:“阴阳术数,废之可乎?”

靖曰:“不可。兵者,诡道也。托之以阴阳术数,则使贪使愚,兹不可废也。”

太宗曰:“卿尝言天官时日,明将不法,闇(者)[将]拘之,废亦宜然。”

靖曰:“纣以甲子日亡,武王以甲子日兴。天官时日,甲子一也。殷乱周治,兴亡异焉。又宋武帝以往亡日起兵,军吏以为不可,帝曰:‘我往彼亡。’果克之。以此言之,可废明矣。然而田单为燕所围,单命一人为神,拜而祠之,神言:‘燕可破。’单于是以火牛出击燕,大破之。此是兵家诡道,天官时日亦犹此也。”

太宗曰:“田单托神怪而破燕,太公焚蓍龟而灭纣,二事相反,何也?”

靖曰:“其机一也,或逆而取之,或顺而行之是也。昔太公佐武王,至牧野遇雷雨,旗鼓毁折,散宜生欲卜吉而后行,此则因军中疑惧,必假卜以问神焉。太公以为腐草枯骨无足问,且以臣伐君,岂可再乎?然观散宜生发机于前,太公成机于后,逆顺虽异,其理致则同。臣前所谓术数不可废者,盖存其机于未萌也,及其[成]功,在人事而已。”

太宗曰:“当今将帅,惟李勣、道宗、薛万彻。除道宗以亲属外,孰堪大用?”

靖曰:“陛下尝言勣、道宗用兵,不大胜亦不大败;万彻若不大胜,即须大败。臣愚思圣言,不求大胜亦不大败者,节制之兵也;或大胜或大败者,幸而成功者也。故孙武云:‘善战者,立于不败之地,而不失敌之败也。’节制在我云尔。”

太宗曰:“两阵相临,欲言不战,安可得乎?”

靖曰:“昔晋师伐秦,交绥而退。《司马法》曰:‘逐奔不远,纵绥不及。’臣谓绥者,御辔之索也。我兵既有节制,彼敌亦正行伍,岂敢轻战哉?故有出而交绥,退而不逐,各防其失败者也。孙武云:‘勿击堂堂之陈,无邀正正之旗。’若两军体均势等,苟一轻肄,为其所乘,则或大败,理使然也。是故兵有不战,有必战。夫不战者在我,必战者在敌。”

太宗曰:“不战在我,何谓也?”

靖曰:“孙武云:‘我不欲战者,画地而守之,敌不得与我战者,乖其所之也。’敌有人焉,则交绥之间未可图也。故曰不战在我。夫必战在敌者,孙武云:‘善动敌者,形之,敌必从之;予之,敌必取之。以利动之,以本待之。’敌无人焉,则必来战,吾得以乘而破之。故曰必战在敌。”

太宗曰:“深乎!节制之兵。得其法则昌,失其法则亡。卿为纂述历代善于节制者,具图来上,朕当择其精微,垂于后世。”

靖曰:“臣前所进黄帝、太公二陈图,并《司马法》、诸葛亮奇正之法,此已精悉。历代名将,用其一二,成功者亦众矣。但史官鲜克知兵,不能纪其实迹焉。臣敢不奉诏,当纂述以闻。”

太宗曰:“兵法孰为最深者?”

靖曰:“臣尝分为三等,使学者当渐而至焉。一曰道,二曰天地,三曰将法。夫道之说,至精至微;《易》所谓‘聪明睿智神武而不杀’者是也。夫天之说阴阳,地之说险易,善用兵者,能以阴夺阳,以险攻易。《孟子》所谓‘天时地利’者是也。夫将法之说,在乎任人利器,《三略》所谓‘得士者昌’,《管子》所谓‘器必坚利’者是也。”

太宗曰:“然!吾谓不战而屈人之兵者,上也;百战百胜者,中也;深沟高垒以自守者,下也。以是较量,孙武著书,三等皆具焉。”

靖曰:“观其文,迹其事,亦可差别矣。若张良、范蠡、孙武,脱然高引,不知所往,此非知道,安能尔乎?若乐毅、管仲、诸葛亮,战必胜,守必固,此非察天时地利,安能尔乎?其次王猛之保秦,谢安之守晋,非任将择才,缮完自固,安能尔乎?故习兵之学,必先由下以及中,由中以及上,则渐而深矣。不然,则垂空言,徒记诵,无足取也。”

太宗曰:“道家忌三世为将者,不可妄传也,[亦]不可不传也。卿其慎之。”

靖再拜出,尽传其书与李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