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鱼不欺
《吕氏春秋.审应览.具备》:“巫马期短褐衣弊裘而往,观化于亶父,见夜渔者,得则舍之。巫马期问焉,曰:‘鱼为得也,今子得而舍之,何也?’对曰:‘宓子不欲人之取小鱼也!所舍者,小鱼也。’巫马期归,告孔子曰:‘宓子之德至矣!’”
春秋时,宓子贱在鲁国的亶父做官,巫马期去观察那里的风俗教化,夜里看见一个捕鱼的得了鱼又放回去了。巫马期询问之后,得知是宓子贱不许人们捕捞小鱼。巫马期回去告诉孔子说:宓子贱的德政很高。后因以“夜鱼不欺”用为比喻地方官的德政可观的典故。
南朝梁刘潜《为江侍中荐士表》:“若夜鱼不欺,朝琴在奏,则残杀自去,汾射可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