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.高祖本纪》记汉高祖夜醉,将泽中蛇斩为两段,有一老妇哭道:“吾子,白帝子也,化为蛇当道;今者赤帝子斩之,故哭。”赤帝子指刘邦,白帝子指嬴秦,赤帝是火,白帝是金,火克金。此为五德相克下的附会之说,
宋.郭彖《睽车志》卷四:“逆亮末年,自制尖靴,头极长锐,云便于取镫,而足趾所不及,谓之不到头;又为短鞭,仅存其半,谓之没下梢。其后谕盟犯顺,果为其下所戕,死于江上。”金主完颜亮自制的短鞭叫“没下梢”,
借指热爱故乡、尊敬故乡之人。《孽海花》第七回: “富贵还乡,格外要敬恭桑梓,也是雯青一点厚道。” 参见:○桑梓见“恭敬桑梓”。《孽海花》7回:“富贵还乡,格外要~,也是雯青一点厚道。”【词语敬恭桑梓】
源见“蘧瑗知非”。指五十岁。清宋琬《浣溪沙.题余澹心五十小像》词之一:“伯玉行年非已断,少陵垂老懒逾真。冶城花月乐千春。”
《礼记.王藻》:“玄端而居,动则左史书之,言则右史书之。”唐.孔颖达疏:“是太史记动作之事,在君左厢记事,则太史为左史也……是内史所掌在君之右,故为右史。”周代称掌记天子言论之职的人为“右史”。后以“
同“贯月槎”。清程先贞《过星来舅次韵》:“御风山阁敝,贯月海槎浮。”
同“生杀予夺”。《通典.职官三》:“《周官》内史掌王之八柄,爵禄废置,生杀与夺,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。”郭沫若《奴隶制时代》三:“对于这些种族奴隶,国家是操有生杀与夺之大权的。”见“生杀予夺”。郭
源见“鸣鼓而攻”。谓宣布罪状公开声讨。宋周密《齐东野语.作邑启事》:“每嗟民力,至叔世而张弓;欲竭吏能,恐圣门之鸣鼓。”
晋.王嘉《拾遗记.周灵王》(卷三):“浮提之国,献神通善书二人,乍老乍少,隐形则出影,闻声则藏形。出肘间金壶四寸,上有五龙之检,封以青泥。壶中有墨汁如淳漆,洒地及石,皆成篆、隶、科斗之字,记造化人伦之
晋.皇甫谧《高士传.严光》:“司徒霸(侯霸)与光素旧,欲屈光到霸所语言,遣使西曹属侯子道奉书,光不起,于床上箕踞抱膝发书读讫,问子道曰:‘君房素痴,今为三公,宁小瘥否?’子道曰:‘位已鼎足,不痴也。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