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镇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即今广东兴宁市西北二十里龙田镇。明嘉靖《兴宁县志》卷2:“冷水井,俗呼冷井水,又两岐:一至大垅田(垅或作龙)。”
在今江西安远县南。《清一统志·赣州府二》: 南径隘 “在安远县南三十里,亦名镇远关。四山壁立,中开小径,通广东惠潮诸路。明嘉靖末,筑城于此”。
春秋时鲁邑。在今山东诸城市西南三十里。《春秋》: 庄公二十九年 (前665),“城诸及防”。杜注: “诸、防皆鲁邑。”西汉置诸县于此。(1)古国名。商代方国。在今山东省诸城市西南。《国语·郑语》:“彭
一作曲先、苦先。即今新疆库车县。《元史·地理志·西北地附录》 有苦叉。
1946年4月晋察冀革命根据地由滦县南部析置,治倴城 (今河北滦南县)。后裁撤。旧县名。1947年由滦县南部析置,治倴城(今河北滦南县驻地倴城镇)。撤销日期不详。
指台湾本岛。《隋书·流求国传》: “流求国,居海岛之东,当建安郡东,水行五日而至。” 大业六年 (610),炀帝遣陈稜、张镇州率兵自义安 (今广东潮安) 浮海击之, “至高华屿, 又东行二日至7
一名胁营。即今西藏谢通门县西通门。原西藏地方政府设谢通门谿。1960年与达那仁钦则谿合并设谢通门县。元至正十四年(1354年)置,治今西藏自治区谢通门县吉丁。1960年与达那仁青孜等谿合并,改置谢通门
即延贡砦。在今四川大邑县东南二十里。《宋史·五行志一》:开宝八年(975),“八月,邛州延贵镇(雷)震死民费贵及其子四人”。
①西魏大统三年(537)置,属汾州(后改丹州)。治所在义川县(今陕西宜川县东北郭下村)。辖境相当今陕西宜川县地。北周改为丹阳郡。②西魏末改洛安郡置,为东义州治。治所在卢氏县(今河南卢氏县)。隋开皇初废
明置,在今吉林敦化市西南。明 《辽东志》 卷9: 开原东陆路有 “费儿忽” 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