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诏
原名蒙舍诏,为唐代洱海地区六诏之一,治图城 (今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西北三十四里)。《旧唐书·南诏传》: “蛮谓王为诏。” 唐樊绰《蛮书》 卷3: “蒙舍,一诏也。居蒙舍川,在诸部落之南,故称南诏也。姓蒙。” 开元中,皮罗阁统一六诏,迁治太和城 (今云南大理市北十里太和村)。开元二十六年 (738) 受唐朝封为云南王。后以阳苴咩城 (今云南大理市北二十六里大理古城) 为西京,以拓东城 (今云南昆明市) 为东京。辖境约当今云南全省、四川大渡河以南,贵州西部以及缅甸、泰国、老挝、越南的部分地区。贞元十一年 (795)唐置云南安抚司。天复二年 (902) 为贵族郑买嗣所灭。
唐代以乌蛮为主体,包括白蛮等族建立的政权。唐初为蒙舍诏,贞观二十三年(649年),细奴罗建大蒙政权,以巍山(今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境)为首府。开元年间,其王皮罗阁在唐朝的支持下统一六诏,迁治太和城(今云南大理市北太和村)。因蒙舍诏在其他五诏之南,故称为南诏。全盛时辖有今云南省全部、四川省南部、贵州省西部等地。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,中心地区农业、手工业(包括冶铁技术)发达,使用奴隶劳动。吸收汉族先进生产技术。部分采用唐朝政治制度,曾多次派遣贵族子弟赴成都、长安(今陕西西安市)学习,统治集团通用汉文。佛教流行。历传十三王,十王受唐册封。唐天复二年(902年)为贵族郑买嗣所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