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田县
明崇祯十二年 (1639) 改新田营置,属道州。治所在新田营 (今湖南新田县)。清属永州府。民国初属湖南衡阳道。1922年直属湖南省。
在湖南省南部、舂陵水支流新田河流域。属永州市。面积1004平方千米。人口36.6万。辖7镇、12乡(含1民族乡)。县人民政府驻龙泉镇。唐大历二年(767年)析延唐县置大历县,治今县城南4千米大历县村,属道州。北宋乾德三年(965年)废大历县入宁远县。明崇祯十二年(1639年)析宁远县置新田县,治所新田堡(今县城),属永州府道州。清属永州府。1914年属衡阳道,1922年直属省。1949年属永州专区,1950年属零陵专区。1952年属湘南行政区。1954年属郴县专区。1959年并入桂阳县。1961年恢复新田县,属郴州专区。1962年改属零陵专区,1968年属零陵地区,1995年属永州市。地处南岭山地北部,地形以山地、丘陵为主。新田河源出县西北山地,流经县境中部,在东南界汇入舂陵水。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。农产有稻、烟草、大豆、辣椒,为省烤烟生产基地,三味辣椒远销国外。林产以松、杉、南竹为主。矿产有铁、煤、锑、汞等。工业产品有农机、卷烟、纸张、水泥、氮肥和竹木制品等。桂宁公路横贯县境。名胜古迹有新田文庙、青云塔、鹅井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