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曲县
金贞元元年 (1153) 置,为火山军治。治所在今山西河曲县东南。大定二十二年 (1182) 为火山州治。后为隩州治。兴定四年 (1220) 移治黄河滩许父寨 (今河曲县城附近)。蒙古至元二年 (1265)废。明洪武十三年 (1380) 复置,属太原府。万历中移治今河曲县东南旧县乡。清属保德州,乾隆二十七年 (1762) 移治今河曲县。民国初属山西雁门道。1928年直属山西省。
在山西省西北部、黄河东岸,北临内蒙古自治区,西临陕西省。属忻州市。面积 1328 平方千米。人口13.6万。辖4镇、9乡。县人民政府驻文笔镇。五代北汉置雄勇镇。北宋太平兴国七年(982年)建火山军;治平四年(1067年)置火山县为军治;熙宁四年(1071年)废火山县。金贞元元年(1153年)置河曲县为军治,因县处“河(即黄河)千里一曲”得名(《大明一统志》)。清同治《河曲县志》:“县当河流曲处,故名。”大定二十二年(1182年)升火山军为火山州,后改名隩州。蒙古至元二年(1265年)州县并入保德州。明洪武二年(1369年)复置河曲县,六年废,十四年复置,属太原府。清初因之,雍正二年(1724年)改属保德州。乾隆二十九年(1764年)迁今址。1914年属雁门道、1927年直属山西省。1949年将东北部48自然村划归偏关县。1950年将黄河以北137自然村划归内蒙古。1983年属忻州地区。2000年属忻州市。地处黄土高原东部丘陵沟壑区。黄河、朱家川河、县川河流经境内。属中温带半干旱气候。农产以谷子、糜子、高粱、小麦、玉米、马铃薯、豆类、油料作物为主。矿产有煤、铁、硫黄、铝土矿、黏土、油页岩、石灰石、石膏等。工业有煤炭、电力、化工、机械、建材、采矿等。河保、韩河、保石公路经过县境,黄河有渡口多处。有“民歌海洋”之称。名胜古迹有娘娘滩、海潮庵、香山寺、岱岳殿、弥佛洞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