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溪堡
即今湖南吉首市东南二十五里河溪镇。为沱江、高岩河二水会合之口。明属卢溪县,置河溪巡司。清属乾州厅。《清一统志·乾州厅》: 河溪巡司“嘉庆五年兼设都司驻此”。
即今湖南吉首市东南二十五里河溪镇。为沱江、高岩河二水会合之口。明属卢溪县,置河溪巡司。清属乾州厅。《清一统志·乾州厅》: 河溪巡司“嘉庆五年兼设都司驻此”。
即汜洲。在今河南汉寿县西北。《水经·沅水注》 亦作氾洲。
即今福建漳浦县东北三十里长桥镇。清《乾隆内府舆图》:漳浦县东北有长桥。
在今俄罗斯滨海边疆区东北伊曼河上游。《清一统志·吉林一》 “阿库密窝集”条下:“尼满窝集,在(宁古塔)城东一千六百里。”伊曼河源于此。
在今甘肃天水市西南九十里。原名犬丘,因其东另有一犬丘,故称西犬丘。《史记·秦本记》:秦庄公伐西戎,破之,周宣王予大骆、犬丘之地,为“西垂大夫”。庄公居其故“西犬丘”。即此。后人遂称西犬丘为西垂。春秋时
宋名艾峪,后改石佛堂。即今山东临朐县西南石佛乡。有宋代石刻佛像近百尊。明嘉靖《临朐县志》:石佛堂集“在县西南五十里”。
即五沟镇。今河南西平县东北二十八里五沟营镇。旧属郾城县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 许州郾城县:“西有沙河,即汝水,……东南岐为洄曲河,径沱口镇、五沟营。”民国时有县佐驻此。
1913年改独山州置,属贵州黔中道。治所即今贵州独山县。1920年直属贵州省。在贵州省南部,南邻广西壮族自治区。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。面积2445平方千米。人口32.9万。辖8镇、10乡(含3民族乡
清雍正九年(1731)置,属惠州府。治所即今广东陆丰县。乾隆《陆丰县志》卷12:陆丰县“去古陆安故壤三十里,去海丰县七十里,乃撮举陆丰以名之,谓不忘其旧也”。即取“陆安”、“海丰”各一字为名。民国初属
明洪武三年(1370)改亮寨长官司置,属湖广辰州卫。治所即今贵州锦屏县南亮司。寻属靖州卫。后废。永乐元年(1403)改置亮寨长官司。
唐仪凤二年 (677) 置,属浙州。治所在今贵州习水县东北。后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