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洞县
隋末改杨县置,属平阳郡。治所即今山西洪洞县。唐属晋州。《元和志》 卷12洪洞县: “因县北故洪洞镇为名。” 北宋属平阳府。元属晋宁路。明属平阳府。民国初属山西河东道。1928年直属山西省。
在山西省南部。属临汾市。面积1853.9平方千米。人口72.6万。辖9镇、7乡。县人民政府驻大槐树镇。因城南洪崖城北古洞得名。西周为杨侯国。春秋晋置杨氏县,治今县东南。西汉改为杨县,属河东郡。东汉因之。三国魏正始八年(247年)后属平阳郡。西晋因之,晋末废。北魏太平真君初置禽昌县,太和中移治今临汾市。太和二十一年(497年)复置杨县。隋义宁元年(617年)改杨县为洪洞县(即今治),属临汾郡。《元和郡县志》:洪洞县“因县北故洪洞镇为名”。《山西省通志》:“县北五里有洪崖古洞,县以洞名。”唐属晋州。北宋属平阳府,熙宁五年(1072年)省赵城县入洪洞县;元丰三年(1080年)又复赵城县。金属平阳府。元洪洞县属晋宁路,赵城县属霍州。明并属平阳府。清乾隆三十七年(1772年)赵城县改属霍州,洪洞县仍属平阳府。1914年洪洞、赵城二县俱属河东道。1927年直属山西省。1941年属太岳区。1949年属临汾专区。1954年洪洞县、赵城县合并称洪赵县,属晋南专区。1958年洪赵县与霍汾县并称洪洞县。1959年霍汾县析出。1971年属临汾地区。2000年属临汾市。地处临汾盆地北部。汾河、洪安涧河、曲亭河、大洪峪河、三交河流经境内。属南温带半湿润气候。农产以小麦、玉米、谷子、高粱、豆类、棉花为主。矿产有煤、铁、铝土、硫黄、石灰石、石膏、紫石等。工业有煤炭、电力、建材、化工、机械、焦化、化纤、陶瓷、酿酒、造纸、食品等。同蒲铁路和108、309国道经此。名胜古迹有广胜寺、明代监狱(俗称苏三监狱)、古大槐树、坊堆遗址、永一堡遗址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