荆湖路
北宋雍熙中并荆湖南、北路置,治所在江陵府 (今湖北荆沙市荆州区故江陵县城)。辖境相当今湖南全省,湖北荆山、大洪山以南,鄂州市、崇阳县以西,巴东县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以东、广西越城岭以东的湘水、灌江流域。至道三年 (997) 又分为南、北二路。
宋初置荆湖南路、荆湖北路,雍熙二年(985年)合并为荆湖路,治江陵府(治今湖北荆州市)。辖境相当今湖南全省,湖北省荆山、大洪山以南,鄂州、崇阳以西,巴东、五峰以东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越城岭以东湘水、灌江流域。至道以后,以今湖南省汨罗江、洞庭湖、雪峰山为界,又分为南、北两路。南路简称湖南,治潭州(治今湖南长沙市);北路简称湖北,治江陵府(治今湖北荆州市)。元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