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中郡
南齐置,属越州。治所当在今广西容县、灵山以南以东、广东茂名以西地区。后废。
南齐置,属越州。治所当在今广西容县、灵山以南以东、广东茂名以西地区。后废。
东汉建和二年(148)改清河国置,治所在甘陵县(今山东临清市东北)。辖境相当今河北清河及枣强、南宫各一部分, 山东临清、夏津、武城及高唐、平原各一部分地。三国魏改为清河郡。
一名琴图。在今湖南吉首市西南。清严如熤《苗疆险要考》:岑头坡在“城西南五十里,坡高十余里。磴路层累,下临幽涧,其险与天门山相埒。生苗凭以为固。路通南鸦保寨,西南与平隆各险寨径路相通”。清乾隆征苗时设台
一作哈喇巴勒噶逊台。清置,在今新疆乌鲁木齐县东南达坂城镇南十里。清 《林则徐日记》: 道光二十五年 (1845) 正月,达坂城 “十里为喀拉巴尔噶逊军台,林木森疏,泉流清泚,有桥两道,兵房民居共数处”
一名克里雅山。在今新疆于田县南。清徐松《西域水道记》卷2:克勒底雅城“城据南山曰克勒底雅山。有径通藏地。……克勒底雅山千余里淤沙积雪,烟瘴逼人。冬夏不可行。水发山中,北流经克勒底雅城”。
指 《尚书·禹贡》 所述大河下游河道。与《山经》 河水、《汉书·地理志》 河水同为先秦时代大河下游河道之 一。宋程大昌 《禹贡山川地理图》:“今有禹河、汉河对出图。” 《禹贡·导水》: “东过洛汭,至
即今西藏境内念青唐古拉山。清乾隆《西域同文志》卷19:“西番(藏)语:年沁,灵应之意。塘,甸也。拉,神也。冈里,雪山也。山间有草,多积雪,而其神又能灵应也。”
在今山西朔州市北。明置巡司于此。
南朝梁、陈间置,属南合州。治所在今广东雷州市西。隋大业初废入海康县。
明洪武十七年 (1384) 改旧州草塘等处长官司置,属播州宣慰司。治所即今贵州瓮安县东北草塘镇。万历二十九年 (1601) 省入瓮安县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年)改旧州草塘等处长官司置,治今贵州省瓮安
在今浙江慈溪市南龙南乡。宋 《嘉泰会稽志》 卷10引 《旧经》 云: “昔人迷失道,忽有二人执烛夹溪而行,因得路,故名烛溪。” 南宋时湖周一百五十里,明时减至周二十余里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92余姚县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