龙里县
清康熙十一年(1672)改龙里卫置,属贵阳府。治所即今贵州龙里县。民国初属贵州黔中道。1923年直属贵州省。清林则徐《滇轺纪程》称:龙里县“以城南龙驾山得名”。
在贵州省南部。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。面积 1521 平方千米。人口21万。辖6镇、8乡。县人民政府驻龙山镇。元置龙里等寨长官司,属八番顺元宣慰司。明洪武五年(1372年)置龙里长官司,属贵州宣慰司;二十三年置龙里卫,属贵州都司,以卫治有龙架山得名。清初废龙里长官司。康熙十一年(1672年)裁卫置龙里县,属贵阳府。1914年隶黔中道,1920年直属贵州省。1949年属贵阳专区,1956年属安顺专区。1958年并入贵定县,隶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。1961年复置县。地处黔中山原丘陵南部、苗岭中段。县境南部有红岩河,中部有水桥河,北部有洗马河,均属乌江水系。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。农产有稻、玉米、小麦、烟草、油菜籽、大豆。有煤、铁、硅石、高岭土、重晶石、大理石等矿。有建材、农机、硫酸、酿酒、印刷等厂。湘黔、黔桂铁路及贵鲇公路横穿中部,龙平、千洗公路斜穿县境南、北部。各乡镇均通汽车。名胜有城南莲花洞和冠山紫虚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