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公
指王莽时的四辅三公,即安新公太师王舜,就新公太傅平晏,嘉新公国师刘歆,美新公国将哀章(以上为四辅),承新公大司马甄邯,章新公大司徒王寻,隆新公大司空王邑(以上为三公)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是岁大司马士按章豫州,为贼所获,贼送付县。士还,上书具言状。莽大怒,下狱以为诬罔。因下书责七公……七公其严敕卿大夫、卒正、连率、庶尹,谨牧养善民,急捕殄盗贼。”
指王莽时的四辅三公,即安新公太师王舜,就新公太傅平晏,嘉新公国师刘歆,美新公国将哀章(以上为四辅),承新公大司马甄邯,章新公大司徒王寻,隆新公大司空王邑(以上为三公)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是岁大司马士按章豫州,为贼所获,贼送付县。士还,上书具言状。莽大怒,下狱以为诬罔。因下书责七公……七公其严敕卿大夫、卒正、连率、庶尹,谨牧养善民,急捕殄盗贼。”
官名。汉朝郎官一种,以著黄帽,故名。或以黄头为施黄旄于船头,职掌行船。又,汉朝水军士卒亦称黄头。东汉沿袭此称。官名,汉置,为郎官的一种,掌行船,汉朝水军也称黄头郎。《史记·佞幸列传》:“邓通,蜀郡南安
官名。① 隋文帝开皇三年(583) 改诸卫、太子诸率、诸王府、诸州兵曹参军事为之,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均改为司兵书佐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中诸王府、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诸卫、太子诸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犯罪官员的一种处分。即指定地区居住,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行动。其处分轻于编管而重于居住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,掌力役之政令,负责全国力役的调派。下设司役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,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署名。宋太祖建隆二年 (961)置,掌藏冰,设监官一人,以内侍充任。隶皇城司。
官名。明清道录司之官员。分掌天下道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一人,从六品。清康熙十三年(1674)定设一人,亦为从六品。依例升迁左演法,缺出由左至灵升补。
官名。西汉上林苑中有郎署,掌上林苑中直卫之事。以郎署长为主官,常由孝廉中选拔出来的郎中担任。
官名。元置。掌皇帝沐浴之事。属侍正府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西汉属水衡都尉,有丞、两尉。东汉省。官名,汉置,属水衡都尉,掌管禁圃。禁圃,是皇帝的花园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水衡都尉,武帝元鼎二年初置,掌上林苑,有五丞。属官有上林、均输、御羞、禁圃……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南京(今河南开封)城壁及缮修等事。设提举、同提举总领所事,秩正七品、从七品; 管勾一员,正八品,掌佐缮治; 受给官一员,掌收支之事; 壕寨官一员,掌监督修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