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百官案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度支八案之一。掌京朝幕职官俸料、祠祭礼物、诸州驿料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度支八案之一。掌京朝幕职官俸料、祠祭礼物、诸州驿料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员二人,六品。
诏狱名。西汉置, 即“居室狱”,见该条。
即“甲喇额真”。
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置。设监察御史七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吏部、太仆寺,上林苑监、内官、印缓二监,长芦盐运司,大宁、万全二都司,河间等十二卫,及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掌铨查六宫。三品。
官名。宋哲宗元祐二年 (1087) 始置,从四品,禄赐比谏议大夫。官未历给事中、中书舍人,职未至待制者,初除侍郎皆带 “权”字。徽宗崇宁(1102—1106) 中罢。南宋高宗建炎四年 (1130) 复
即监考官。科举时乡试、会试,在贡院内阅卷的考官称内簾;在考场监督考试等考官称外簾。见《明史·选举志二》。
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各舰,均由上尉充任,掌管枪炮事务。
官名。见“国舅乙室已大翁帐详稳司”。
使职名。唐玄宗开元六年 (718)改乾元院使置,掌刊辑四部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