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都警巡院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六品,隶上都留守司。职掌同大都警巡院。置达鲁花赤、警巡使各一员,副使二员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六品,隶上都留守司。职掌同大都警巡院。置达鲁花赤、警巡使各一员,副使二员。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《左传·昭公十二年》:“陵尹帅师围徐以惧吴。”
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掌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陈矫传》:“太祖辟矫为司空掾属,除相令,征南长史,彭城、乐陵太守。”
明朝国子监监生名目。明朝沿袭前代制度,定文官一品至七品,皆可荫一子入国子监读书。后改在京三品以上方可请荫。由此入监者称官生。另有出自皇帝特恩者,不限官品,称恩生。凡得荫叙者,由提学官考送部试,按贡生例
武散官名。清置,秩从四品。
官名。秦置,员二人,为治粟内史副职,秩千石。汉景帝后元年(前143)治粟内史更名大农令后改名大农丞。官名,汉置,为治粟内史之副,员二人,佐其行职事,后改称大农丞。参看“治粟内史”条。
官名。即织染令。官名。隋、唐、金皆置,为织染署长官,唐为正八品上,金为从六品。掌供织紝、色染、锦绮等物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少府·织染署》、《金史·百官二·织染署》、《通典·职官九·少府监·织染》,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所置四方使者署属官,每署一员,掌其方贵贱立功合叙者。
清朝宫中奏事处、敬事房对值班官员之通称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隶国民政府,掌理首都建设事宜。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一月八日公布《首都建设委员会组织法》,本会除当然委员外由国民政府任命或聘任若干人为委员,并指定主席一人,常务委员四至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统兵官,多作为副佐随主将出征或镇守,地位与太守相似。《刘玉墓志》:“义成王南讨长安,以(刘玉)祖可洛侯名家之孙,召接为副,充子都将。”(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六一)孝文帝太和十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