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十月十五日公布的《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官制》的规定,市政管理局直属东省特别行政区域行政长官,设局长、副局长各一人,秘书二人,分三科办事,各设科长一人,科员三至五人,技士与翻译各若干人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十月十五日公布的《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官制》的规定,市政管理局直属东省特别行政区域行政长官,设局长、副局长各一人,秘书二人,分三科办事,各设科长一人,科员三至五人,技士与翻译各若干人。
①指君王。《尚书·虞书·大禹谟》:“后克艰厥后,臣克艰厥臣。”②指诸侯。《尚书·虞书·舜典》:“五载一巡守,群后四朝。”③天子配偶。后宫女官之长。《礼记·典礼下》:“天子之妃曰后。”《周礼·天官·内宰
官名。南北朝均置,主骑兵之事。《宋书·沈攸之传》记攸之东征时有骑兵参军三人,南朝乏马,此职不常置。北魏置此职,《魏书·刘休宾传》记刘文颢为徐州安丰王府骑兵参军。北齐州军府亦置骑兵参军,其下并有掾及史。
满语。意为“大臣”。
官名。即水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水部郎中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水部郎中为司川大夫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工部尚书》,参看“水部郎中”条。
封号。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。位在札萨克达喇嘛之下。驻京喇嘛设四人。蒙古各庙徒众过五百人者设一人。分理寺庙宗教事务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,分五处。掌审理京师内外城不属地审厅管辖的一审案。审判采独任制。置刑、民科推事各五人,录事十人等。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始
见“上计吏”官名,汉置,为“主计吏”的简称。战国时期和秦汉两朝,郡守和王国相每年要把本郡本国的人口、钱粮、赋税、垦田、盗贼、狱讼等“计划”预先送朝廷,到年终再总结汇报执行情况,这执行情况的汇报本子称“
官名。西汉置,属少府,掌选择供奉皇室所用粮食。东汉沿置,秩六百石,改属大司农。三国魏定为七品。两晋、南朝皆置。北齐、隋、唐为司农寺导官署长官。隋从八品,唐正八品下,员皆二人。宋初汉存空名,神宗元丰(1
官名。北宋哲宗绍圣四年(1097)置,掌城寨兵马事,招置弓箭手,任满三年升正将。
官名。即左散骑常侍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左散骑常侍。官名。唐置,属门下省,见“侍极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