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书科中书舍人
官名。明置,掌书写敕诰等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中书科》,详“中书舍人”条。
官名。明代始置,属内阁。员额二十人,掌书写诰敕、制诰、银册、铁卷等事。凡草请诸翰林,宝请诸内府,左卷及勘籍,归诸古今通集库。凡大朝会,则侍班;东宫令节朝贺,则导驾侍班于文华殿;册封宗室,则充副使;南郊大祀,则随驾而供事。舍人秩从七品,以年资深者一人掌印。清代沿设中书科,专司缮写册文、诰敕等事。顺治初年设中书舍人十二人,以资俸深者掌理科事。乾隆十四年(公元1749年)定为满中书二人,汉中书四人。推资俸深者一人为掌印,一人为掌科。乾隆三十六年(公元1771年)增设管中书科事汉内阁学士一人。次年改管科事为稽察科事满、汉内阁学士各一人,均由内阁学士内选任。满中书缮写清字册文、诰、敕,汉中书缮写汉字册文、诰、敕。另设笔帖式十人,供事八人,协助办理各项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