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光禄大夫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虎建武 (335—348) 中置。位在左、右光禄大夫之上。参见“光禄大夫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虎建武 (335—348) 中置。位在左、右光禄大夫之上。参见“光禄大夫”。
军功爵名。秦代设置, 为二十等爵中第十五级, 地位在大良造之下。汉代改称少上造。
官名。即“法制院副使”。
官名。元置,左右各一人,兼同修起居注衔,与给事中同掌纪录奏闻之事。参见“起居注给事中”。
清朝国家银行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改户部银行设。总行设北京,重要商埠、省城设分行。经理银行一般业务,并代国家发行纸币、经理国库之权。置正监督一人,副监督一人,理事四人。正副监督由清廷简任。各分行设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羽林率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亨煮肉类食物。《周礼·天官》: “亨人下士四人,府一人,史二人,胥五人,徒五十人”,“掌共鼎镬,以给水火之齐,职外内饔之爨亨煮,辨膳羞之物。祭祀,共大羹、铏羹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以伺察者为候官,谓之白鹭,取其延颈远望。”职掌参见“候官”。官名。北魏时管伺察候望的官员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“(道武帝拓跋珪)制定官号……皆拟远古云鸟之义……以伺察
官署名。中国矿业警察创建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,初时称矿厂警察,旋改称矿业警察。依照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四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《矿业警察条例》规定,设置矿业警察的目的是维护矿区秩序及安全,
吏官名。金代设于诸京留守司、按察司、路总管府及诸府、州等官署,掌抄录事目,书写法状。
官名。唐末五代藩镇属佐,置二员,位行军司马下,分判仓、兵、骑、胄四曹事,多由藩镇自辟置。北宋初改由朝廷除授,选士人充任,为选人阶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八品,徽宗崇宁二年 (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