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外诸军事
即“都督中外诸军事”的省称。
即“都督中外诸军事”的省称。
周朝朝廷之右所树棘树,为卿大夫朝见周天子时站立的位置。《周礼·秋官·朝士》: “左九棘,孤卿大夫位焉,群士在其后。”
官署名。元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由仪凤司改置,秩从二品。置院使、副使、佥事、同佥、院判等职,掌乐工、供飨等务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,复为仪凤司。官署名。见“仪凤司”。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改农工商部尚书设。并作为国务大臣。一人,从一品,特简。掌理本部事务,参加阁议。官名。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改农工商部尚书为农工商大臣,员额一人。见“农工
见“江南河道总督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时,设于各省或特别区域的法院称高等法院,为法院的第二级,旧称高等审判厅。审理内乱、外患、第一审诉讼案及不服地方法院裁定而上诉案件等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设于各省及特别区域,为三级法院中
官名。汉朝县府掾属。或称五官掾,地位较高,祭祀时可排在功曹之前,兼有督邮之职,经常巡行乡下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诸曹略如郡员,五官为廷掾,监乡五部,春夏为劝农掾,秋冬为制度掾。”两晋、南朝宋沿置,地
县令、县长的合称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县令、长,皆秦官,掌治其县。万户以上为令,秩千石至六百石。減万户为长,秩五百石至三百石。“《后汉书·孝顺帝纪》:“且冻羌寇三辅,杀令长。”《后汉书·朱穆传》
官府文告。《荀子·强国》:“发诫布令而敌退,是主威也。”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似为天朝典官,见于《省难记略》,所掌似为察访之事,无固定员额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
1、“五百”的别称。汉朝“五百”为官府小吏,掌护卫、引导、行杖等。参看“五百”条。2、即“伍长”。晋崔豹《古今注》:“伍伯,一伍之伯也。伍人曰伍,伍长为伯,故称五伯。一曰户伯。”又作伍百、五百。(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