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尚舍奉御。
官名。金朝置,属宫师府。位在仆正之下,掌东宫车马、厩牧、弓箭、鞍辔、器物等事,秩正七品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仿《周礼》司刺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下设司刺中士以佐其职,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参见“司刺”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布的《京都市政公所暂行编制》的规定,京都市政公所掌办京都市政建设事宜,暂由内务总长兼任督办(其正式衔称是“督办京都市政事宜”),副职
官名。即门下侍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黄门侍郎置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黄门侍郎,玄宗天宝元年 (742) 又改门下侍郎。官名。唐设此官,为东台的副长官,侍从皇帝左右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门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记公府决曹主罪法事。汉代郡亦置决曹,有掾与史。决曹掾见《后汉书·郭躬传》,决曹史见《汉书·路温舒传》。其下有书佐,见《汉书·萧育传》。魏晋后郡掌治狱之曹,或称法曹或称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司爟下士二人, 掌理用火的政令,国中有失火的或擅自焚烧野草的,要加以刑罚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司火中士,正二命;司火下士,正一命。属夏官府兵部中大夫。
官名。明朝置。凡修实录、宝训及史志等书,皆置纂修官若干人,实任秉笔,众手成书。初,杂用部院、外官及山林隐逸之士,天顺(1457—1464)后多用翰林院及詹事府官,成化(1465—1487)后则多用翰林
清末工巡总局所属巡捕组织,在内城设巡捕队十处,每队设队长一、二人,分队长五人,队兵五十人。东局、中局、西局亦各设巡捕队,分掌本地段巡捕之事。
官名。又称“伶”或“伶人”。周朝置。掌音乐。《诗经·邶风·简兮·序》: “卫之贤者仕于伶官。”郑玄笺: “伶官,乐官也。伶氏世掌乐官而善焉,故后世多号乐官为伶官。”乐官。《诗经·邶凤·简兮序》:“卫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