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任审判官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置,属“县司法处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置,属“县司法处”,见该条。
官名或官署名统称。汉朝、两晋及南北朝时期指刺史、侍御史及尚书左、右丞等有监察权的官员。《后汉书·左雄传》:“监司项背相望,与同疾疢,见非不举,闻恶不察。”宋朝诸路转运使司、提点刑狱司、提举常平司有监察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酱醋作料。
武官名。西周设置,《》说:“用大备于五邑守堰”(《文物》1979年第2期)。“堰”是构筑城堡之类的守卫工事。“借五邑守堰”,就是充任主管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九年(589)遣柱国韦洸安抚岭外,仁寿四年(604)又以杨素为河北道安抚大使,皆为行军主帅之兼职。唐太宗贞观(627—649)初遣大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诸州水旱,有安抚、巡察、存抚等名,后
官名。虞舜时为掌宗庙祭祀之官。见《尚书·虞书·舜典》。新莽时,曾为太常改称,又以宗正官并入,或典兵,加将军衔,称秩宗将军。后世亦用以称礼部。官员。舜时有此官,掌郊庙祭祀等。《尚书·舜典》:“帝曰:俞,
官名。元于太禧宗禋院置佥院兼祗承神御殿事二人,为太禧宗禋院的佐官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置,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 七月由原参谋本部改设,属军事部,署长由军事次长一人兼任。署内设事务厅及第一至第六司。事务厅不设厅长,分科办事,各司设司长、参事、秘书、司副官、科长、科
汉朝宫名,哀帝祖母皇太太后居之,置少府、太仆,秩皆中二千石。见《汉书·外戚传下·孝元傅昭仪》,参见“永信少府”条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中央行政官署之一;掌理司法审判、司法行政、官吏惩戒、行政审判、监狱及保护等事。设总长一人,综理部务;次长一人,辅佐总长处理事务。所属有总务厅,及刑事,民事、监狱三司。国民政府成立后,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。北周沿置,后改典命为大司礼,遂隶大司礼,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礼为礼部,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。正一命。佐司玄中士掌国内道士、道观事务。武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