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协、每标各一人,正七品,协军校充,奏补。掌考查全协、全标号兵。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各协,掌管军号事务。
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。即“左右领军卫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民国时国民政府置,由监察院院长提请国民政府特派,在所派监察区内巡回监察,行使弹劾权,必要时,在监察区内设监察使署。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监察使署的主官,见“监察使署”。
州的等级之一。唐制为第五等,在辅、雄、望、紧之下,中州、下州之上。宋制亦为第五等,地位在辅、雄、望、紧之下,中州、中下州及下州之上。辽、金、元分州为上、中、下三等,世祖至元初年以一万五千户以上为上州,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职方中大夫属官,佐职方中大夫、小职方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 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为职方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
官名,辽国置,属北面官,为北院都统军使司官员,掌北院从军之政令。其佐官有北院副统军使、北院统军都监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北院”条。官名。辽置,见“北院都统军司”。
官署名。宋制,太府寺所属有和济局与惠民局,均掌配制良药出售以疗民疾。
因父兄功绩保任授予官职。汉朝凡吏二千石以上任职满三年者,得任其同产(兄弟)若子一人为郎。任子一般为郎官,或太子官属。哀帝下诏废除,旋复。东汉因之,公卿、校尉、尚书均能任子弟为郎或舍人。东汉桓、灵时,宦
武臣的差遣职务。五代时后唐与后周设置,掌京城内外治安事务。参见“巡检司”。
官名。北齐都邺,城内有东、西二市,分别置东西二市署,隶属于司州牧。二市署分掌商业贸易的管理,各以令、丞为正副主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