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歌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京师习艺所

京师习艺所
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设,属工巡总局。三十二年,改隶巡警部,旋归民政部直辖。收轻罪犯人,令习工艺,使之改过自新; 又酌收贫民,教以谋生之技。设正四品监督一人,管理所务。


清末京师地区的劳教机关。光绪三十一(公元1905年)七月置,初归工巡总局管理,次年改隶巡警部,巡警部改为民政部后复隶民政部。其职掌为收取犯人,令习工艺,使其改过自新,并酌收贫民,教以谋生技艺,使其不至于为非作歹。设监督一人,正四品,为本所主官;提调兼典狱官一人,从五品,由警法司员外郎选派,受监督指挥承办一切所务;分判所官二人,协助典狱官监察、分稽所内事务。所官七人。分管本所事务;医官一人,总教习官一人,分教习官一人,教诲师一人,书记二人,技师八人,看守长六人,看守五十人,分别掌理各项事务。内部组织分五处、二科:文案处,掌往来文牍,制作图表,保存案卷;会计处,掌收支款项及预决算,经费报销;考工处,掌考察工艺,考核技师勤惰,出纳物品;庶务处,掌置办,保存各项杂物,约束所中夫役;稽查处掌配置看守勤务,收发犯人,稽查看守长以下各员应办各事;诊治科,掌检验身体,治疗疾病,炮制药料;教授科,掌宣讲、教诲。在劳作技艺方面,分设织布、打带、铁工、搓绳四科。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增设印刷科,次年增设洋胰科,制作肥皂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请命

    ①请示。《仪礼·聘礼》: “几筵既设,摈者出请命。”②请求任命官吏。《新五代史》卷四一《杂传》: “卢光稠独以虔、韶二州,请命于京师。”

  • 机干

    宋朝主管机宜文字、主管书写机宜文字与干办公事合称。官名合称。见“机宜”。

  • 司徒右长史

    官名。三国魏分司徒长史置。与司徒左长史并为司徒府僚属之长,佐司徒总管府内诸曹,位次左长史。两晋南北朝及隋初沿置。南朝或不设司徒,其府则常置,管理州郡农桑户籍、官吏考课,皆由左、右长史主持。魏、晋、宋六

  • 安丰怀远等处稻田提领所

    官署名。元于安丰、怀远等处置稻田提领所,属光禄寺。秩从九品。掌稻田布种,岁收子粒,转输醴源仓,以提领二人为主官。

  • 徽猷阁直学士

    官名。北宋徽宗大观二年(1108)始置,从三品,为高级文官赐衔。官名,宋徽宗大观二年(公元1108年)置,位在学士、待制上,无职守,无所掌,只供侍从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,参看“徽猷阁学士”条。

  • 大宗正府

    官署名。金朝掌理皇族政务,章宗泰和六年 (1206) 因避讳改为大睦亲府。元朝置于世祖至元十七年 (1280),掌怯薛及诸王、驸马投下蒙古人、色目人诉讼等务,以蒙古诸王为府长,怯薛人员奉旨署事,定秩为

  • 布政使司参政

    官名。明制,布政使之下有左、右参政,秩从三品,与左、右参议共同分司诸道,掌督粮、督册、分守。清初沿置,乾隆十八年(公元1753年)裁撤。参见“道员”。

  • 情报司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外交部。依照于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外交部组织法》规定,掌管下列事项:一、搜集国内外情报事项;二、宣传外交策略事项;三、撰写中外新闻稿件事项;四

  • 讼师

    即今天的律师,协助办理讼事的人。清代黄六鸿《福惠全书刑名立状式》:“被告抄状入手,乃请刀笔讼师。”

  • 负侯

    官名。周朝诸侯行大射礼时的执事小吏。《仪礼·大射》: “司马师命负侯者,执旌以负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