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朝翰林院所属机构,为庶吉士学习场所。初隶内弘文院,后改入翰林院。掌教习庶吉士满、汉文课程。设教习,满、汉各一人,由吏部开列掌院学士、内阁学士题请皇帝钦派,或于大学士、尚书、侍郎内特简,称“大
官名。管理道教事务之道官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于各府,为道纪司之副长官。府各一人,未入流,设官不给禄,颁发度牒。与都纪共同掌领一府之道人。清沿明制,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道人充补,移咨吏部注册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管理宫廷用马。《魏书·阉官·苻承祖传》:“自御厩令迁中部给事中、散骑常侍、辅国将军。”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右府寺诸冶东道署,掌冶事。
官名。西夏军职,在副统之下,步马将佐之上。
官名。辽朝袭唐制置。司经局官员,与太子正字共掌典校图书。
吏名。晋朝置。位从公以上诸府僚属诸曹低级属吏,位在令史下。官名。晋初公府属官,分在诸曹办事,其地位低于令史。《宋书·百官志上》记晋初凡位从公以上,府内诸曹除掾、属外,“凡诸曹皆置御属、令史、学干。”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殿内省尚乘局置为次官,十四员,正七品。唐朝殿中省尚乘局沿置,十员,正七品下。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
州郡的副职称州佐。如别驾、治中、主簿、功曹书佐、部郡国从事、典郡书佐、祭酒从事、中正等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四·总论州佐》。
官名。又称南河河道总督。清朝督理江南河道之最高长官。总督江南河道,掌理黄、淮汇流入海,南北运河泄水行漕及瓜州江工,支河湖港疏浚、堤防之事。雍正七年 (1729) 改总河设,驻清江浦,并设副总河一人襄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