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皇帝直辖的宿卫军。见“京卫”。
官名。清朝大理寺所属职官。掌办左、右二寺章奏及收在京衙门文书,并办理有关本寺官员升除、理藩院所管蒙古地方刑名和八旗满文文移事务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一人,满洲缺。秩正七品。例以在京部院及外省将军、
官名。金哀宗正大元年 (1224) 置为太后两宫官属,员二人,正六品。
官名。唐朝宰相职衔名义。中宗神龙元年(705) 以后,不加“同中书门下三品”而为宰相者,必加此衔; 尚书左、右仆射自高祖至武则天长安四年(704) 为当然宰相; 中宗即位,豆卢钦望自开府仪同三司拜左仆
宋代授予官吏差遣的方式之一,即“辟差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即都水监长官,隋炀帝大业五年(609)改都水使者置,增为四品,后增为从三品。唐太宗贞观六年(632)复改都水使者。参见“都水使者”。官名。为都水监的长官。隋大业中改都水监为都水令。武德中沿置,贞
任官制度。明朝国子监监生往各衙门历事时间较长者。初定三年,后改一年,到期上选。计有清黄一百名,写诰四十名,续黄五十名,清军四十名,天财库十名。
官名。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宣慰使司之长官。每司设三人,掌军民之政。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多以土人为之,世袭。明清沿元旧称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,武职。系土官官署宣慰使司之长官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等省设有。从三品。管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,拟先锋将军等班,大通三年(529)罢。
魏晋至隋朝,以军中无职事之官为散号官,如隋朝有四十三号将军,以加泛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