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屯道
专职道员名。清初在山东、安徽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北、湖南置兴屯道,后废。
专职道员名。清初在山东、安徽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北、湖南置兴屯道,后废。
官署名。清朝随侍警卫皇帝之机构。初有其实而无其名,仅以上三旗中选拔的材武出众者为侍卫,以领侍卫内大臣等统之。而由下五旗或汉人中挑选之侍卫,均入上三旗“行走”。乾隆二十三年(1758)修《清会典》时,名
吏名。元朝置,各县衙及录事 司皆设一人,为诉讼人写状词。成宗大德五年(1301)规定从籍记司吏中选取,任期一年,轮流担任。元代官府中替诉讼人书写状词的人员。设于县衙与录事司,员额各一人。其初由官员的梯
①指隋、唐、五代、宋之尚书省左、右司。因其分辖六部诸司事务,故名。② 明朝都指挥使司之简称。③官名。清朝绿营军官,武职正四品。位于参将、游击之下,守备之上。与参将、游击相同,可充营所领兵官,掌防汛军政
官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右一护军府次官,置二员,从四品下。
参见“小蕃部下大夫”。
即“哈思呼尔吉阿思罕尼拜察喇昂邦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秘书省属官。《李宪墓志》: “(李宪)年十有二,为秘书内小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,集释》图版二九二)参见“内小”。
官名。辽置,为北枢密院的佐官。见“北枢密院”。
官名。吏部司勋司长官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司勋郎置,员一人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司勋大夫,咸亨元年(670)复旧称。掌校定勋绩及授予勋官告身等事,从五品上。北宋前期不领司勋事,用为五品寄禄官
官署名。金置。属少府监。掌造金银器物、亭帐、车舆、床榻、帘席、鞍辔、伞扇及装钉之事。设令、丞领署事,秩从六品、从七品。下设直长,秩正八品。官署名。隋置,分左内右三尚方署,各置令丞,掌造御用器物,属太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