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歌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典寺署

典寺署

官署名。北魏始置。北齐沿置,设令、丞,隶鸿胪寺。管理佛教寺庙僧侣。辖僧祗部丞一人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出使日本国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朝光绪二年(1876)设。正二品。辖副使一人。二等、三等参赞各一人,二等、三等通译官各一人,一等、二等书记官各一人,商务委员一人。四年,设神户大阪正理事一员,长崎正理事一员,横滨、筑地正理事一

  • 一等侍卫

    官名。清朝侍卫中之第一等。武职正二品。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。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。顺治元年 (1644)定制: 每旗二十人,共六十人。雍正五年 (1727) 始定,武进士一甲一名得授为此职

  • 双眼花翎

    服饰名。亦称二眼花翎。清朝官员所戴花翎之一。即孔雀羽尾端为二眼者。依例贵族中封镇国公、辅国公及和硕额驸者戴之。乾隆(1736—1795)中因功绩伟茂得赐者有傅恒、尹继善、兆惠、阿桂、福康安等人。

  • 警备司令部

    军事机关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时在大中城市设置,以维持社会治安和统治秩序。抗日战争胜利以后,曾在南京、北平、武汉、昆明等地设警备总司令部,其组织规模相当于较小的绥靖公署。惟民国三十八年(公元1949

  • 制置茶盐副使

    见“制置茶盐使”。

  • 他库尔使

    满语吏名。汉译为“承差”,为清朝外省总督、巡抚衙门中吏员的一种。

  • 内史中大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省称内史、大内史。春官府内史司长官,员二人,掌皇帝诏书的撰写与宣读,参议刑罚爵赏以及军国大事,下设小内史下大夫、小内史上士、小内史中士、小内史下士以佐其职,领

  • 臣属

    犹言臣下、臣子、百官。《后汉书·公孙述传·论》:“及其谢臣属,审废兴之命,与夫泥首衔玉者异日谈也。”

  • 警法司郎中

    官名。清末巡警部警法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,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三十二年,警法司撤归民政部,遂废。

  • 王师

    官名。参见“师”。官名。晋武帝为诸王置师,职如前代的王傅,掌辅导王。后因景帝讳师,改称傅。至南朝宋复改为师,齐梁陈均沿置之。北魏、北齐及隋亦均置诸王师,所掌与南朝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