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歌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内三院

内三院

①清初内国史院、内秘书院、内弘文院之合称。后金天聪十年(1636)三月,改文馆设。内国史院掌记注皇帝起居、诏令,编辑史书,纂修实录,撰拟祝文、诰命、册文等事。内秘书院掌撰拟与外国往来文书及敕谕、祭文,并录各衙门奏疏及词状。内弘文院掌注释古今政事得失,为皇帝进讲,为皇子侍讲,教育诸亲王,颁布制度等事。崇德元年(1636)五月,定内国史院、内弘文院大学士各一人,学士各二人;内秘书院大学士二人,学士一人。顺治二年(1645),均定为正二品衙门。且将翰林院并入,称内翰林国史院、内翰林秘书院、内翰林弘文院。十五年改为内阁,翰林院仍分出。十八年复旧制,不加“翰林”二字。康熙九年(1670),再改为内阁,翰林院再分出另设,遂成定制。② 清朝内务府所属上驷院、武备院、奉宸院之合称。


官署名。1、为内国史、内秘书,内弘文三院的合称。内国史院掌记注诏令,编辑实录史书,撰拟郊祭祝文诰命册文等事。内秘书院掌起草外交文书及敕谕祭文等。内弘文院掌注释历代行事善恶,向皇帝皇子进讲。康熙九年改为内阁。

2、指上驷院、武备院、奉宸苑(院)三院,因其供奉内廷,故称内三院。详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内阁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五·上驷院,武备院、奉宸苑》、《清朝通典·职官一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臣司

    指众臣百官及专司某事的长官。《后汉书·陈忠传》:“陛下每引灾自厚,不责臣司,臣司狃恩,莫以为负。”

  • 禁杀戮中士

    官名,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禁杀戮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禁杀戮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禁杀戮”。

  • 武足安边科

    科举制科之一。唐宋设置,属武类科目。唐于开元十五年(公元727年)诏举, 郑防等二人及第。宋于真宗时诏举。

  • 太子园丞

    官名。北齐太子家令寺典仓署属官。

  • 比命士

    此言其官俸比命士,命士官秩五百石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》:“汉初掾史辟,皆上言之,故有秩比命士。”

  • 判刑部事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为刑部长官,以御史知杂以上或朝官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以刑部尚书为刑部长官,遂罢。

  • 道人统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主持佛教僧务。《魏书·释老志》: “初,(道武帝) 皇始 (396—398) 中,赵郡有沙门法果,诫行精至,开演法籍。太祖闻其名,诏以礼征赴京师。后以为道人统,绾摄僧徒。”文成帝和平(4

  • 陛见

    臣下谒见皇帝称陛见。如《后汉书》载周党曾“陛见帝廷”。清朝指外省大臣到京。各省布政使、按察使、每届三年,应奏请进京陛见。奏请未获准者,次年以后每年复行奏请。若奉旨允准或不令来京,俱自行报部,如逾期不行

  • 王府祭酒

    官名。北魏始于诸王府置祭酒,隋诸王府与唐亲王府均置东西閤祭酒。唐制员额各一人,秩从七品上,掌礼贤良,导宾客。

  • 朝府

    即郡府,也称府朝,就是郡太守处理政务的大堂。《后汉书·岑晊传》:“(太守成)瑨委心(岑)晊、(张)牧,褒善纠违,肃清朝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