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歌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内三院

内三院

①清初内国史院、内秘书院、内弘文院之合称。后金天聪十年(1636)三月,改文馆设。内国史院掌记注皇帝起居、诏令,编辑史书,纂修实录,撰拟祝文、诰命、册文等事。内秘书院掌撰拟与外国往来文书及敕谕、祭文,并录各衙门奏疏及词状。内弘文院掌注释古今政事得失,为皇帝进讲,为皇子侍讲,教育诸亲王,颁布制度等事。崇德元年(1636)五月,定内国史院、内弘文院大学士各一人,学士各二人;内秘书院大学士二人,学士一人。顺治二年(1645),均定为正二品衙门。且将翰林院并入,称内翰林国史院、内翰林秘书院、内翰林弘文院。十五年改为内阁,翰林院仍分出。十八年复旧制,不加“翰林”二字。康熙九年(1670),再改为内阁,翰林院再分出另设,遂成定制。② 清朝内务府所属上驷院、武备院、奉宸院之合称。


官署名。1、为内国史、内秘书,内弘文三院的合称。内国史院掌记注诏令,编辑实录史书,撰拟郊祭祝文诰命册文等事。内秘书院掌起草外交文书及敕谕祭文等。内弘文院掌注释历代行事善恶,向皇帝皇子进讲。康熙九年改为内阁。

2、指上驷院、武备院、奉宸苑(院)三院,因其供奉内廷,故称内三院。详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内阁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五·上驷院,武备院、奉宸苑》、《清朝通典·职官一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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