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学司
官署名。①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以练兵处军学司之训练、教育两科归併设立。掌陆学各学堂教育及各项队伍操法。辖教育、步队、马队、炮队、工程队、辎重队、要塞炮队七科及陆军编译局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承发官一人,科长七人,科员三十四人,录事十二人及编译局总办各员,分司各职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称军学处。②清末海军部所属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改原筹办海军事务处第三司设,旋併人海军部。掌海军学堂教育,舰队训练。辖教育、训练,谋略、侦测、编译五科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科长五人,科员十四人,录事八人,分司各职。
官署名。(1) 隶属于海军部。清末始设,掌海军教育、训练、谋略等事。主官有司长一人,下设教育、训练、谋略、编译四科,各设科长、科员与录事。南京临时政府于海军部设教务局,以局长为主官。北洋政府时期复称军学司,其职掌如下:一、所辖各学校一切章程的制定、筹办;二、拟定所辖学校教育纲领、计划,审查教科书;三、各校职员奖罚;四、学生奖罚、考试;五、留学生和选派高等专门学员;六、拟定各兵科操典、教范;七、制定练营、鱼雷营、训练管理等规则;八、舰队操演;九、计划训练改良;十、编缉、印刷;十一、军学人员考绩;十二、其他教育、训练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张作霖执政时改隶军事部海军署。国民党政府海军部亦置军学司,司内分设航海、轮机、制造、士兵四科。(2)隶属于陆军部。清末于陆军部暂设军学处,南京临时政府于陆军部置军学局,北洋政府时期改称军学司,其职掌第一至第六项与海军部同, 其他所掌为:七、军队教育、训练的改良;八、全国军队校阅、特种兵演习;九、编缉、印刷;十、编订军语、军队符号和各种军用图籍表; 十一、其他教育、训练事项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张作霖执政时改隶军事部陆军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