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政司司长
官名。清末海军部军政司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,掌司事。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
官名。清末海军部军政司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,掌司事。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
官制用语。①指出任做官。旧以当官为委身事君,故以出身代指做官。《三国志·杜畿传》注引荀绰《兖州记》:“(杜柯)时幼小,不能让。及长悔恨,遂幅巾而居,后虽出身,未尝释。”《魏书·房亮传》:“时边州刺史例
国家银行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公布《中央银行法》,规定中央银行为国家银行,享有经理国库、发行兑换券、铸发国币及经募国债等特权。同年十一月中央银行正式开业,总行设于上海,全国各省市
即“北大王院”。官署名。太平天国官爵不分,前期诸王都设置一套大体相同的王府机构,以处理国家政务。北王府设官如下:六部尚书,掌理政务,北殿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各一至六尚书,计三十六人。承宣
官名,即西域长史,详“西域长史”条。
官名。清末典礼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八人,简任。襄同学士讨论典礼,参订章制。
官名。金明昌六年(公元1195年)省东上閤门副使一人,置东上閤门签事,秩正六品,掌签判閤门事。
封号。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。位在札萨克达喇嘛之下,设于京师等处。分理寺庙佛教事务。
见“总管轮”。
官名。隋朝门下省殿内局长官,置二员,正六品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殿内省长官,置一员,正四品。官名。隋初为殿内局的主官,炀帝时为殿内省的长官。唐武德初改为殿中监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办事机构。康熙三十七年 (1698) 分鞍库设。掌供奉御用鞍辔、伞盖、幄幕诸事。下设伞房、帐房、鞍板作等。置五品员外郎二人,六品库掌二人,委署六品库掌一人,各种匠役四百八十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