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锋大将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源贺传》:“(源贺)从驾临江,为前锋大将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源贺传》:“(源贺)从驾临江,为前锋大将。”
年俸粮谷一百石的官吏。战国秦官制,斩两颗敌人首级者可以获得年俸百石的官职。《韩非子·定法》: 商君之法,“斩二首者爵二级,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”。
官名。即火正,为司民事之官。《史记·历书》:“少皋氏之衰也,九黎乱德,民神杂扰……颛顼受之,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,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,使复旧常,无相侵渎”。索隐:“按《左传》重为句芒,木正;黎为祝融,
官名。清末与北洋政府时期设置,为高等审判分厅推事之长,执行分厅长的职务。
签书枢密院事省称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等置。掌理山林禁令。《国语·齐语》: “山立三衡。”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左右领左右府为左右备身府后置,有参军事员。
职衔名义。加此者得参与评议论决尚书政事,为机密要职。以同时加予数人,故称“分”。西汉武帝时以左右曹、诸吏分平尚书奏事,三国吴列为职衔。参见“平尚书事”。
管理东宫事务的官署。以詹事为长官。南北朝设,东宫内外大小众务及辅翊太子之职皆属之,职权甚重。北齐设丞、功曹、五官、主簿、录事等官属领太子家令、率更、仆三寺,左、右卫二坊,及门下坊、典书坊。北周不置。隋
官名,汉置,为郡县佐吏,位在田曹掾下,佐掾掌农桑等事。
官名。金朝称猛安,清朝改译为明安。见“猛安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