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衣大
满语官名。意为“包衣头”。汉译为“内管领”。
满语官名。意为“包衣头”。汉译为“内管领”。
州门下吏名。北齐置,见“记室从事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掌训教胄子,管理中央、地方学校之政。设祭酒一人,置功曹、五官、主簿、录事员,领国子、太学、四门三学,各有博士、助教、学生; 诸郡太学亦隶之。隋朝沿置,隶太常寺,设祭酒一员,属官有主簿、
以九品区分官员等级的制度。三国魏时改变两汉粟石品级制,始分官员为九品,晋与南朝除梁采用班品法外均沿用其制。北魏时将九品各分正从, 自正四品以下又各分上下阶。共分三十品。三国魏采用九品制时各品所属之官大
官名。西周设置,见《尚书·立政》。“阪”是险要地方,为了防止叛乱,在那里设“尹”防守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掌管城门的守卫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 “守门人为可薄真。”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。
官署名。西夏语音“相啰”,中等司。元昊建国初设,掌农田水利、仓储委积、平粜事务。置卿、少卿、丞、主簿等。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。顺治十五年(1658)置。设员外郎二人,主事一人,笔帖式若干人。掌田亩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为十一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七人。掌审查外交事项。
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各舰,均由上尉充任,掌管枪炮事务。
官署名。清末新设中央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由商部、工部等合并而成。掌全国农工商政并森林、水产、河防、水利、商标、专利诸事。置尚书一人,左、右侍郎,左、右丞,左、右参议均各一人。下设农务、工
官名。参见“虞曹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