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大王
即“北院大王”。
即“北院大王”。
官名。“大”通“太”,详见“太常”条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骁骑率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酒官之长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乃命大酋”。郑玄注: “酒熟曰酋。大酋者,酒官之长也。”官名。1、酒官之长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仲冬之月……乃命大酋,秫稻必齐。”注:“大酋者,酒官之长也。”2
见“掇尔契达”。
金制,官员犯公私罪及赃污者,称为犯选格。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云南省置三人:永北厅属顺州一人,镇南州一人,姚州一人;广西省一人,置于东兰州。
(1)北洋政府时期总统府秘书厅的长官,掌秘书事务。(2)国民党政府时期总统府置,为总统的幕僚长,综理府内事务,监督总统府所属职员。
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,设经承,掌理军事。
官署名。清末度支部附属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改币制调查局设。掌币制改革事宜。置提调一人,帮提调二人。下设调查股、筹办股、稽核股、编译股及庶务处。各股置总会办一人主其事。官署名。中华民国置,掌管泉币
官名。突厥默啜可汗置,位小可汗下,以其侄默矩为之,统兵二万,攻唐朝陇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