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镇抚司
官署名,明太祖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锦衣卫,下设镇抚司,掌本卫刑名,兼理军匠,设镇抚二人,从五品。永乐(1403—1424)时置北镇抚司,专治诏狱,乃以旧所设改称南镇抚司,专理军匠。
官署名,明太祖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锦衣卫,下设镇抚司,掌本卫刑名,兼理军匠,设镇抚二人,从五品。永乐(1403—1424)时置北镇抚司,专治诏狱,乃以旧所设改称南镇抚司,专理军匠。
汉朝大鸿胪接待少数族和外国来使宾客的馆所,西汉设在长安藁街。《汉书·陈汤传》: “斩郅支首及名王以下,宜县头藁街蛮夷邸间,以示万里”。汉朝设置专门接待外国使臣及少数民族头领的宾馆。西汉设在长安城内槀街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末刘备置。《三国志·孙乾传》:“先主定盖州,乾自从事中郎为秉忠将军。”杂号将军名,东汉末年刘备置,掌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孙乾传》:“先主定益州,乾自从事中郎
官名,两汉皆置,掌领越骑宿卫兵,两汉时俸六百石,东汉时俸千石。属越骑校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》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成宗大德八年(1304),掌伊利汗哈赞位下事,秩正三品,置达鲁花赤二员,总管,同知、副总管、知事各一员,官吏均由伊利汗选用。下辖东局织染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官署名。元大德八年(公元1304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教育部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,其所掌为:一、师范学校;二、中学校;三、小学和蒙养院;四、普通实业学校;五、盲哑学校,其他残废等特种学校;六、和以上相等的各种学校;
内务府掌仪司所属机构。清置,掌祭祀、祝祷及香供等事。设司祝十二人即萨满,由觉罗命妇充任,内有司祝长二人;司香三十人、司碓三十七人、司爨十九人,由府属佐领、管领下妇女充任,内有司香长、司碓长各六人,司爨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(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77)又置司空、主客、太仓、库部、都牧、 太乐、 曹、 官舆、 复育少卿官。”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《三国志·刘封传》:“申耽降魏,魏假耽怀集将军,徙居南阳。”杂号将军名,三国魏置,掌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刘封传》:“申耽降魏,魏假耽怀集将军,徙居南阳。”
皇后的官属称私官,因其掌管皇后宫中私事。《汉书·张延寿传》:“放取皇后弟平恩侯许嘉女,上为放供张,赐甲第,充以乘舆服饰,号为天子取妇,皇后嫁女。大官私官并供其第。”注:“服虔曰:私官,皇后之官也。”
官名。金置典给署,属太府监。本为勾盾署,明昌三年(公元1192年)更名。掌宫中所用薪炭冰烛,并管官户。以令为主官,旧称钩盾使,从六品;下设丞(旧名钩盾副使)、直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