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务札蓝
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,每旗一人,辅助印务梅伦处理旗务,遇印务梅伦有事故时,由管旗参领或闲散札蓝代理之。
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,每旗一人,辅助印务梅伦处理旗务,遇印务梅伦有事故时,由管旗参领或闲散札蓝代理之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。显庆二年(公元657年)诏举,韩思彦及第。
见“十猛将军”。
官名。西周已置。《邾公华钟铭》:“铸其和钟,以恤其祭祀盟祀,以乐大夫士庶子。”或说职掌教谕管理诸侯、卿、大夫、士之庶子,亦作诸子。《周礼》列为夏官之属,掌宿卫王宫。战国时期,国君、太子、公卿大夫等置为
见“议政王大臣会议”。
官名。与太子太傅并称太子二傅。西汉协助太子太傅监护、辅翼、教导太子,秩二千石。与太子太傅同领太子门大夫、庶子、洗马、舍人等东宫官属。东汉秩中二千石,掌辅导太子及东宫众务,原二傅所领官属,及原隶詹事之率
司天散官名。金、元皆置。金为二十五阶之第九阶,秩从五品下。元十四阶之第四阶,秩从四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五品下,称、授保章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
官名。唐朝内侍省太子内坊局属官,玄宗开元二十七年(739) 置,五员,从八品下,掌序导宾客。
官名。春秋时徐国置。见《徐尹征铖铭》。
散官名。金朝置,为司天监散官,二十五阶之第十一阶,秩正六品下。元沿置,为十四阶之第五阶,秩正五品。明洪武四年(1371)置,为钦天监散官,以授五官正。十五年废,改依文散官分授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
官名。女官二十四典之一,隶尚寝,副司灯掌内宫灯烛,昼漏尽一刻,与掌灯分察。隋炀帝始置,二员,从七品。唐朝沿置,正七品。宋朝为尚书内省女官,隶司灯,正七品。金同唐制。明洪武二十七年(1394)置,亦二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