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吏房
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,设经承,掌职员任免及考勤。
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,设经承,掌职员任免及考勤。
官名,汉置,为持书侍御史的省称,掌评全国审判中的疑案。《后汉书·杜林传》:“隗嚣素闻林志节、深相敬待,以为持书平。后因疾告去,辞还禄食。”参看“持书侍御史”、“治书侍御史”条。
指明朝南京国子监。言其为南京之辟雍。
学官名。东汉时郡国学校分科置掾,《隶释》一四《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》有诗掾二人,掌授《诗经》。
官员。北洋政府设于地方侨务机关福建暨南局,备咨询顾问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东市署次官,佐东市署令掌邺城东市的事务。
官名。清末邮传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佐尚书总理部务。宣统三年(1909),左侍郎改副大臣,右侍郎裁。
官名。三国魏大将军及太尉设为属官,掌管司法事务,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作第七品。晋朝诸公及开府位从公加兵者亦置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大将军或太尉属吏,掌司法事务。晋也置。
官名。汉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初置,属大鸿胪,为别火令副职。官名,为别火令之副,佐令掌狱中改火事。参看“别火令”条。
官名,三国魏置,为纸署长官,九品,掌纸署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八》。
蒙古语,意为“渔人”。指蒙、元宫廷、投下捕鱼人户及掌管渔务官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