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歌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右司

右司

官署名。① 初为尚书都省办事机构。隋、唐、五代皆置,隋朝有郎一员,唐朝有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,为尚书右丞副贰,掌监督管理兵部、刑部、工部十二司政务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监管兵部、刑部、工部、案钞房,亦有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。辽朝沿置。金朝掌本司秦事,总察兵、刑、工三部受事付事,兼带修注官,迴避其间记述之事,有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。元朝并尚书省入中书省,遂改隶中书省,世祖至元十五年 (1278) 置,掌兵房边关、站赤、铺马、屯田、牧地五科,刑房法令、弭盗、功赏、禁治、枉勘、斗讼六科,工房横造军器、常课缎匹、岁赐、营造、应办、河道六科,有郎中,员外郎各二员。元末朱元璋中书省置,有郎中、员外郎; 明洪武十三年 (1380) 随中书省罢。② 大理寺所统官署。明洪武十四年 (1381) 复置勘磨司,分左、右,有司丞、司副各一员,二十年罢; 建文 (1399—1402)初改大理右寺为右司,置都评事、副都评事、都典簿等; 永乐(1403—1424)初复名右寺。③ 清朝宗人府,盛京礼、兵、刑、工四部均置,分见各条。


官署名。元置,属中书省,掌兵房、刑房、工房三科。《元史·百官一·中书省》:“右司,郎中二员,正五品;员外郎二员,正六品;都事二员,正七品。中统元年,置左右司;至元十五年,分置两司。右司所掌:兵房之科有五,一曰边关,二曰站赤,三曰铺马,四曰屯田,五曰牧地。刑房之科有六:一曰法令,二月弭盗,三曰功赏,四曰禁治,五曰枉勘,六曰斗讼。工房之科有六:一曰横造军器,二曰常课段匹,三曰岁赐,四曰营造,五曰应办,六曰河道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三司户税案

   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户部五案之一。掌夏税。

  • 北院梯里己

    即“北院司徒”。

  • 奏事章京

    官名。清朝外奏事处之职官,亦称 “奏事官”。额设六人,其中内务府司员兼充四人,各部院司员派充二人。掌传递外廷章奏。

  • 中散大夫

    官名。西汉平帝置,《汉书·萧由传》:元始(后1—5)中,“复为中散大夫,终官。”东汉隶光禄勋,秩六百石。无员,与光禄、太中、谏议大夫及议郎等皆掌顾问应对,无常事,唯诏令所使。三国、两晋、南北朝沿置,多

  • 殿试详定所

    官署名。宋朝贡举考试殿试时负责详审举人试卷的机构。从两制、六部尚书、台谏官、学官中选差详定官。举人试卷,经初考官、复考官定等第后,密封送详定所详审。初考官、复考官所定相同者,详定官不得变更; 互异者则

  • 文选司员外郎

    官名。即“文选司员外郎”。

  • 明保

    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。京外大员推荐有才能之人或叙录有功劳之官员,奏请以某项官职任用或赐与某项荣典,其章疏交吏部等衙门审议者,称为明保。如有特殊才能奏请破格录用者,一般交军机处存记,于适当之时提请任命,称

  • 州家

    州府及其长吏的别称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太史慈传》:“州家闻之(州章被坏),更遣吏通章,有司以格章之故不复见理,州受其短,由是知名,而为州家所疾。”

  • 司蕃大夫

    官名。即主客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主客郎中。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主客郎中为司蕃大夫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

  • 炮人

    官名。同“庖人”。春秋时晋国置。掌烹饪膳食。《韩非子·内储说下》:“晋平公觞客,少庶子进炙而发绕之,平公趣杀炮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