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小武伯上士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属官,佐右武伯中大夫、右小武伯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右武伯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府诸司中大夫后,仍为属官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属官,佐右武伯中大夫、右小武伯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右武伯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府诸司中大夫后,仍为属官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尧舜时有此官,掌典国礼与祭祀。其属有乐官。其后相沿置,到周朝,既沿称宗官,又称宗伯,到汉朝,则称太常。《周礼·春官·宗伯》:“乃立春官宗伯。”注:“唐虞历三年,以宗官典国之礼与其祭祀,汉太常是也
学官名。宋、金、元置,见“教授”。
太常少卿简称。
官署名。又称“打牲乌拉处”。满语称“布特哈衙门”。清朝内务府兼领之机构。顺治十四年(1657)设于东北吉林松花江边乌拉地方,负责采捕宫廷所需之东珠、蜂蜜、松子、鲟鳇鱼等东北特产,并管理屯庄事物。设三品
王莽以南阳郡为前队,河内郡为后队,颍川郡为左队,弘农郡为右队,河南为祈队,河东为兆队,六队各置大夫一人,职如太守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、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。
官名。南宋孝宗乾道七年(1171)置,以郎官以上官充任,其地位相当于通判。九年罢。
西汉司马谈、司马迁父子先后任太史令,皆称太史公。其由来说法不一,或以为尊称,或以为官名。关于太史公有两种说法:一说太史公是官名,位在丞相上;一说太史公不是官名,是司马迁对其父谈的尊称,太史公即太史令。
官署名。民国初期设此官署,直属国务院。负责拟定法律命令,审定各部院的法律命令案,拟定国家体制案,调查编译各国法制,保管法律命令的正本等。
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以局长一人为主官,掌官员的铨叙事宜。
宦官职名。明置,见“御马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