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仪令
官名。北齐鸿胪寺司仪署长官,从九品上。隋朝沿置,二员,从八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升正七品。唐朝置一员,正八品下,掌凶礼丧葬之具。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
官名。北齐鸿胪寺司仪署长官,从九品上。隋朝沿置,二员,从八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升正七品。唐朝置一员,正八品下,掌凶礼丧葬之具。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各仓之主官。掌关防处设十三人,官三仓六人,外饽饽房三人,内饽饽房、器仓、糖仓、米仓各一人。盛京内务府掌关防处亦设三人,俱无品级。掌理本仓贮藏物品之事。官名,汉置,属大司农。西汉在京
官名。又称“司果执事”。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果房之属官。康熙十六年(1677)设,十二人,秩九品。隶于“掌果”之下,协办所属事务。
文散官名。明置,文官从八品,初授。官阶名。明朝文官阶从八品初授为迪功佐郎。参看《历代职官表·文官阶》、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 置。见“礼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又名管理京师大学堂事务大臣。清光绪二十四年(1898)设。职掌为管理新成立的京师大学堂,并节制各省所设之学堂。二十九年,改称学务大臣。别置京师大学堂总监督,管理京师大学堂事。
官名。北齐置,太子司藏署长官,从九品上。隋、唐沿置。隋正九品,唐从八品下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道观为玄坛置,为玄坛监之副职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野庐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①官制用语。汉代选拔官吏考试的第二个等级称乙科,在甲科之下。唐代明经分甲、乙、丙、丁四科,进士分甲、乙两科。② 明、清称举人为乙科。指科目的第二等,明清时作为举人的代称。参见“甲科”。
(1)隋炀帝时府兵十二卫之一。本名左右武卫府,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去“府”字称左右武卫。掌领外军宿卫。所领府兵称熊渠卫士,设官同“左右翊卫”,参见该条。(2)唐府兵十卫中的两卫。隋炀帝时有左右武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