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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勋

①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属官,掌六卿赏地之法,以等其功。西魏末、北周建六官府,初于夏官府吏部司下置司勋上士一人,中士若干人,掌勋爵戎秩封赏以等其功。后别为一司,直隶夏官府,设中大夫为长官,下设下大夫、上士、中士领司录上士、中士。②官署名。吏部诸司之一,掌勋级之政令。隋始置,初有侍郎二人,文帝开皇六年(586)置员外郎一人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置承务郎。唐朝置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为正副长官。北宋前期,设判司事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所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设郎中或员外郎,掌功勋酬奖、审复赏格。南宋孝宗隆兴元年(1163),由司封郎官兼领其事。明初为吏部属部之一,设郎中、员外郎,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稽勋清吏司。


官名。周置,掌功赏事务,主赏地之法以等其功及赏地之政令等。《周礼·夏官·司勋》:“司勋掌六乡赏地之法,以等其功……凡有功者,铭书于王之太常,祭于大烝,司勋诏之。大功,司勋藏其二。掌赏地之政令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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