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竹监丞
官名,三国魏置,八品,为司竹都尉的属吏,佐都尉掌竹务。参看“司竹都尉”条。
官名,三国魏置,八品,为司竹都尉的属吏,佐都尉掌竹务。参看“司竹都尉”条。
宋朝匠人。属殿中省尚衣局,员三十人。徽宗崇宁二年 (1103) 置,钦宗靖康元年 (1126) 罢。吏员名。宋置,属殿中省尚衣局,掌保管衣物,员额三十人。
元朝侍卫亲军机构。顺帝后至元三年(1337)正月,立宣镇侍卫屯田万户府于宁夏。四月,改为宣镇侍卫府。秩正三品。置都指挥使、副使等职。
官名。宋朝初年为内侍阶官,位在内侍殿头下、内侍高班上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正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内侍官名,改左班殿直。金章宗泰和二年 (1202) 置为内侍寄
监狱名。自秦代开始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,县设有狱,县狱为拘系县辖境内一切诉讼案件的人犯。汉代有狱司空主管狱务,唐代以县典狱管理狱囚。明改狱为监,县狱改为县监,清制同。明清之制,县监由知县兼管,通常由典史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《三国志·孙登传》裴松之注引《吴书》: “惟(羊)道及宣诏郎豫章杨迪拒绝不与通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掌宣诏书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登传》:“黄龙元年,权称尊号,(孙登)立为皇太子,以(诸葛
即“吏部郎”。
官名。明代设置,为通政使的副职,清代改为通政使司副使。参见“通政使司”。
官名,汉置,为郡佐吏,为掾之副,多以晓法律的人担任,助掾掌罪法审判等事。《后汉书·应奉传》:“为郡决曹史,行部四十二县,录囚徒数百千人。”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太子右宗卫率置,太子右司御率府长官,置一员,正四品上,掌东宫兵仗、仪卫之政令,统诸曹及外府旅贲番上者。中宗神龙元年(705)又改为右宗卫率,睿宗景云二年(711)复名右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处长为主官, 下设总务、会计、稽核三科,分理处内事务。